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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la20160609

[草根·播报] 北门桥交通事故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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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按正规程序检查。

发表于 2016-5-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警察执法条例   是不允许追的   如果属实  告!!!民告官 !!!!!必须告

发表于 2016-5-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追出了问题,就不好了。人命关天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9 19:54
迟早要出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9 21:50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也是骑摩托车的,但我支持交警严厉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9 22:26
报告,那警察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执法犯法

发表于 2016-5-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观望:)

发表于 2016-5-10 06: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疯狂的人,不采取措施是不行的,交警、城管执法还是应该注意形象,文明执法。

发表于 2016-5-10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说不能追的谴责交警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种人:
1、贼娃子,晚上偷鸡摸狗,白天偷摩托车自行车的人
2、超载超限大货车,就好比每天晚上超限几百吨在城头毛起跑的那些司机
3、占道经营没有许可证的地摊主

发表于 2016-5-10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违反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普通百姓的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08:13
营山县城的一方霸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08:15
交警部门就是法律。纳闷跟你解释都 是有理有据的。除非你爸是李刚,或者是 法官。记得南充法官大人的儿子开车打官司的事吧。这是法治社会,你也的有个后台才能赢。不然你懂得。社会这样子。

发表于 2016-5-1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发表评论

发表于 2016-5-1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这样的事情,都没认出来解释一下,真是无语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15:00
对一些摩托车,电动车,电三轮驾驶人就应该下死手查下痛手罚。感觉公路就是为他(她)一个人修的,闯红灯,逆向行驶,严重超载,乱窜乱跑等。总觉得自己方便,能上天入地跑的快,没一点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不能同情对自己和他人安全不负责的人

发表于 2016-5-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营山的交警和城管我就想骂他娘,尤其城管!交警和城管的主要措施手段应该是教育引导,现在却整成罚钱创收为主,尤其城管,我经常看见有人买包烟或者交个话费临时停车两三分钟都鼓捣给别人把车收了,或者说检查一下证件带没有,拿到人家的驾驶证就开跑,跟土匪没有区别,跟盗贼没有区别!人在做天在看,要遭报应的,要遭天谴的,你换个立场想想如果骑车的是你或者你的父母你们会怎么想,人民会诅咒你们的!!

发表于 2016-5-10 2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5-1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sichuanmalashequ/

发表于 2016-5-1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遵守法规。
发表于 2016-5-18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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