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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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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顺教〔2016〕134号


  来源:发表时间:2016/4/28 11:07:44访问次数:825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局直属单位:
根据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区教育局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应富任组长,王定华、高艳、冯永平、尹胜、张忠祥、胡雪梅、蒋昌宏任副组长,李英、张安仕、宋赟、王良平、冯中明、代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定华任主任,李英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
二、考试工作
(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
1、考试科目
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文科综合采用合堂分卷方式考试。
地理和生物(合堂分卷)学业水平考试在八年级结业时进行。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
2、计分办法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文化各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三科每科12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科综合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生物30分、地理30分。文化考试总分640分。
2)实验操作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40分。
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文考成绩+实验操作成绩+体育成绩,满分为700分。
3)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只计文考成绩,满分为640分。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6614 — 15日,具体安排如下:
614
615
9:00—11:00
   
8:00—10:00
数学
10:30—12:00
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
15:00—16:40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
15:00—16:40
英语(含听力)
(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采用合堂分卷方式考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为:以区为单位,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4:3:2:1的比例计ABCD等级,分别以30272421分计入总分,不合格者按实际分数的30%折合计入总分。在区外参考的生物、地理成绩不能计入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总成绩。
2、考试对象
八年级学生、重修八年级学生、重修九年级学生、区外转入的九年级学生、社会考生。
3、考试时间
2016616日下午15:0016:30,两科合堂分卷考试。
(三)小学毕业质量监测
今年继续举行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监测成绩不与初中招生挂钩。
1、监测科目
    2016年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数学各100分,英语50分。
2、监测考试时间
监测考试时间为2016622日,具体安排如下:
622日上午
8:30—9:50
(语文80分钟)
10:10—11:50
(数学70分钟,英语30分钟。合堂考试)





(四)考点设置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和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考点均由区教育局统筹规划,委托考点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费标准
1、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即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每生60元,其中:文化考试40元、实验操作考试12元、体育考试8元。
2、小学毕业质量监测不向学生收取监测费,试卷费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三、招生工作
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教育体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由学校配合、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学前教育和民办学校招生在区教育局监督管理下,按相关政策实施。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遵循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其招生主体是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做好招生前期准备工作;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招生。所有中小学各类招生均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学前教育小班、中班、大班班额分别为20人、25人、30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班额分别为45人、50人、56人。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职业教育学校由民职办另行编制招生计划。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1、小学原则上招收顺庆籍年满6周岁(201091日前出生)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初中原则上招收顺庆籍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少年。
3、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原则上招收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户籍和学籍限制。
(四)录取工作
1、学前教育招生。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教育部自行招生。各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教育部需将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报区教育局,并按有关规定控制班额。
2、小学新生录取。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遵照《顺庆区2016年小学招生区划表》(附件2)执行,学校依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和编制的招生计划,于625日、26日,对学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资质进行预验,并将预验合格儿童的相关信息按年龄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登记造册(一式二份,登记样表见附件4),预验时查看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见附件5),并将登记表的电子文档上传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预验合格儿童入学资质进行复验,经确认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录取后,统一于711日上午10点在各校门口榜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区内六周岁以上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完后还有学位余缺的,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可接收调剂生源,调剂生源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3、初中新生录取。公办学校录取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先划片,后录取。划片方式为单校划片(一所小学全部划入一所初中)和多校划片(一所小学对应划入多所初中),区教育局根据每所小学划片情况并结合户籍信息将新生分派到各招生学校,并在区教育局门口和招生学校门口榜示。其中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的划片,未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不能参与就读学校划片。各学校按区教育局规定,统一时间对新生报到注册。如有学位余缺,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可接收调剂生源,调剂生源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4、高中新生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617日—21日。
(2)填报办法
考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初始密码12345678)登陆网报系统填报志愿。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志愿填报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志愿信息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和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3)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
各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权利。
5、高中新生录取
1)招生范围: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余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为顺庆辖区。
2)计划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考核情况,由区教育局择优录取。未取得就读学校初中学籍以及不符合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条件的非顺庆籍考生,不能填报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南充高中、南充一中、南充十中);未在我区读满两年的随迁子女不能在我区报名考试。
3)特长生招生: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可以招收体育特长生,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招收艺术特长生(相关学校招收的以上两种特长生人数均含在计划内),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艺术、体育特长生由学校自主制定科学的专业测试办法,须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531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特长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录取。高中新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4)录取办法
市教育体育局录取白塔中学自主招生部分及市直属高中招生后,将录取结果反馈给区教育局。已被市教育体育局录取的考生,区教育局不再录取。
5)录取时间
市教育体育局录取工作在630日前完成,区教育局录取工作在77日前完成。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非公办指标)录取在中考结束后至市教育体育局录取前进行,628日前将录取结果反馈给市教育体育局。
6)录取要求
区教育局录取工作结束后,将于728日前将录取名册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所有普通高中录取必须以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为依据,不得录取未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及已被录取到其他学校的考生。
严禁各高中学校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前招生。
7)报到注册
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全市统一为715日前。
所有学校必须按照教育局录取名册进行新生报到注册,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区教育局根据录取名册逐级进行学籍注册审核。
(五)政策照顾
1、随迁子女入学:参见文件《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顺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顺教〔2016111号)。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南市教〔2013 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拿出招生计划的1%帮扶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录取。
4、定向招生:将市级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的1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的5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2年以上。定向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指标投放学校最低录取线30分。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见附件3,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和操作方法,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编制的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班额上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挤占义务教育资源。不得擅自调整招生人数和班数,确因招生需要增减的,须先书面请示区教育局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3、各校不得擅自招收借读生、择校生,捐资助学不得与招生入学挂钩。
4、各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生,符合条件的转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转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义务教育阶段本服务区内转入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班额超过55人的班级,原则上只出不进。
5、不得随意接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抢拉生源、恶性竞争、严禁招生学校采取送生源组织费的方式抢拉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招生。
6、公办、民办学校小学升入初中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含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学校或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机构或招生学校举行的小升初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各民办办学机构或其他社会机构不得代为招生学校举行小升初考试或变相考试,也不得为招生学校提供考试场地。
7、不得拒绝身体有残疾、但有学习能力的学生入学。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
9、各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程序;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前进行招生,不得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年级学校就读。
10、不得干扰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对学校和专业的选择权。
11、规范招生宣传。所有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须经区教育局核实同意后才能发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机构未经区教育局批准进校、进班宣传;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使用模糊性语言,也不得夸大其辞,带有欺骗性、误导性,及在宣传中拔高自身形象,诋毁兄弟学校。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高(中)考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校园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
五、监察管理
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保证今秋平稳招生,不出现大班额现象,既是全教育系统共同的职责,更是全教育系统共同的义务。为了保证阳光招生,维护群众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区教育局监审室要牵头做好纪律监察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循私舞弊,阳光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招生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招生过程中严重违反本《意见》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及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视情节和后果对违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不予评优评先、报上级部门取消示范学校称号等处分,或在各种示范学校的评定资格、教学质量评价和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一票否决,其中民办学校还要缩减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政府各类奖补资金;对违规学校校长及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其中举行小升初考试(或变相考试)、擅自超计划招生、超班额编班等三种行为顶格处理。
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举报,特设立举报电话:22564702233697
附件:1、顺庆区2016年各级各类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顺庆区2016年小学招生区划表
3、顺庆区2016年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4、顺庆区2016年小学招生适龄儿童登记表
5、顺庆区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查验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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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都在招教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7:18
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组织学生考试等,这是真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53
全是瞎扯蛋,小升初,哪一个学校没有进行选优考试,都是公开的,教育局的你们眼瞎吗,害苦了不少小学生,小升初犹如高考样整得家长身心疲惫!!!
pgz

发表于 2016-5-1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5.2号教育局对面就在组织小生初考试,教育局不知道?

发表于 2016-5-14 16: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现在一个小升初每个学校就实行选班考试,那学校毕业考试又算什么呢?一个小学就把学生家长弄得紧张兮兮的,教育局应该管理下。

发表于 2016-5-14 16: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应该出来管理下

 楼主| 发表于 2016-5-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为重点,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五)坚持“统招统录、集中公示”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主体是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在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做好各项招生工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集中公示,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顺庆辖区年满6周岁(截止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以推迟到7周岁。
    (二)招生条件
    1. 顺庆籍适龄儿童
    顺庆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学生户籍应在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内;
    ②学生户籍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若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等);
    ③城区学生户籍地址应与居住地一致,报名登记时需提交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不一致,以户籍地址为准,按照“户居一致优先,户居不一致统筹协调”原则安排就读)。
    2. 非顺庆籍适龄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顺庆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学生父(母)亲的以下证明材料:
    ①学生与父母的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单位或社区证明等);
    ②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不间断在顺庆城区同一地址居住满一年(截止8月31日)的居住证明;
    ③顺庆区内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④在顺庆辖区内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一年(截至8月31日)的相关证明;
    ⑤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已经入住),租房者提供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在学校已满足学区内户籍学生入学且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居住地片区学校安排就读。若居住地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或在顺庆城区同一地址连续不间断居住未满一年或在顺庆辖区内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满一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原则上每年3月31日前,学生家长(含非顺庆籍适龄儿童家长)到各学校指定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校,可由学校到辖区派出所对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并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
    2. 汇总上报:各学校对网上报名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到学生家长。同时将审核合格学生的相关信息按正读生和随迁子女进行分类汇总,并于4月1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3. 下达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年4月30日前,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摸底情况编制下达招生计划。
    4. 现场初验登记: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每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为准),学生家长带齐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初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也可到现场初验登记)。
    5. 复核公示:区教育局对各校初验登记学生进行复核,经复核通过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录取,并由各校于7月初统一在校门口张榜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6. 学位调剂: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招收完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可接收调剂生源,调剂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片区学校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四)其他特殊群体
    现役军人子女(含待安置军人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三残儿童等入学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三、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招收顺庆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
    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原则,根据每所小学划片情况和学生户籍信息,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小学全部划入一所初中)和多校划片(一所小学对应划入多所初中)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统一将初一新生分派到各招生学校。
    (三)招生流程
    1. 上报名单:各小学校于1月前将六年级学生花名册(含学生户籍地址)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2. 资格核查:区教育局将于1月、5月分两次对各小学校六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含学生户籍地址)进行核查和复核。
    3. 统一分生: 7月上旬,区教育局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将初一新生分派到各招生学校。
    4. 集中公示:区教育局将于7月中旬在区教育局门口和招生学校门口集中榜示各校录取学生名单。
    5. 报到注册:各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于8月29日—31日对初一新生进行报到注册。
    6. 特殊情况: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的划片,务必于6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个人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经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逾期则不再受理。未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不能参与就读学校划片。
    7. 学位调剂:如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审核分配。
    四、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招收本辖区学生。
    (二)招生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采取自主招生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严禁超班额超计划。
    (三)录取工作
    1. 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通过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严禁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考试成绩单、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和等级考试证书等标志性成果材料,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组织变相招生考试,严禁民办学校到幼儿园、小学通过任课教师选拔学生。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方案)报经区教育局核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程序、录取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招生简章(方案)未经区教育局核准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编制的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班额上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挤占义务教育资源。不得擅自调整招生人数和班数,确因招生需要增减的,须先书面请示区教育局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各学校不得接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抢拉生源、恶性竞争、严禁招生学校采取送“生源组织费”的方式抢拉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招生。
    (三)小学升入初中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含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学校或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机构或招生学校举行的小升初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各民办办学机构或其他社会机构不得代为招生学校举行小升初考试或变相考试,也不得为招生学校提供考试场地。
    (四)各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程序;不得拒绝身体有残疾、但有学习能力的学生入学。
    (五)各学校务必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收费政策,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将社会及个人的捐资助学与招生入学挂钩。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不循私舞弊,阳光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招生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招生过程中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和工作要求,及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视情节和后果对违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不予评优评先、报上级部门取消示范学校称号等处分,或在各种示范学校的评定资格、教学质量评价和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一票否决;对违规学校校长及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6 13:29
说的好听,一个班都七八十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6 14:26
小升初,南高初中部,五中,教院附中,,,,,,等等,哪一学校没有进行选优考试,而且不止一次考试,私立学校这样择优考试,咱们老百姓可以理解,然而公立学校也是这样。弄得家长都身心疲惫。
现实状况:
我小孩基本所有私立学校都考过,那些公立学校悄悄进行考试,考试信息根本就无法掌握了解,后来朋友打电话询问某某学校考试你小孩参加了吗?我浑然不知,只好无奈地告诉他,根本就不知道消息呀!后来才知道要找关系,托人,才能晓得考试的信息,太坑人了。相信很多家长为了小孩的小升初也伤痛了脑筋。
试问教育局的,这样的情况你们难道就一点不知情,一点不了解?
有同感的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18:39
还考个啥子嘛,高考录取率全国垫底,摆明了歧视四川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1 09:24
农历36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9 17:28
五星小学新区,儿童节租服装和场地每个学生交230元太奢侈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9 23:33
中小学教育全省垫底的事实怎么破?奋起直追才是硬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 06:40
教育乱象此校甚,奢侈浮躁数五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5 19:44
今天非常气人,满怀着激情去白塔耍都 --仁和八大碗吃午饭,(提前一周预定的)开始上莱还挺快的,一下子就上了10多个菜,我们边吃边聊天也没太在意,一会儿服务员就打来一大盆干饭,可能是看到我们把荚吃完了的缘故吧!我们才猛然醒悟点一下莱,有好几个菜都没有,问服务员她们也不知道,连最开始该上的土鸡汤都没上,看到我们问急了,急忙端了一盆土鸡汤上来,菜单上的海参沒有,问为什么?说是没有,用杂粮代替,找来经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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