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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热点事件] 成都一小区抓获小偷,将其“挂牌”示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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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1
警察只是来看看走走过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今后让小偷偷律师就不会出现这样有违人权的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小偷的做法就已经是不要名誉的行为,他还有名誉可讲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小偷自己都不顾自己的名誉去偷东西,还要被偷者去照顾他名誉?????那律师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等哪天小偷光顾他家的时候,看他还能淡定不????小偷就应该看到一个弄死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法律完善就没有律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弄死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2
就应该视众      小偷就应打入十八层地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此举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我支持,中国的法律就是神经病,傻比制定的,对坏人太宽松,纵容犯罪,偷了别人的救命钱,害死了人谁来负责?犯罪成本太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法律就应该改改,现在的小偷逮进去关几天就放出来,继续作案。在法律上我还是觉得古时候的法律严格些,脸上刺字,绞刑,剐刑,让人不寒而栗,大大减少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只是让他挂牌下跪算是轻的了~还有好多小偷被抓后比他还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小偷都有名誉了,我想现在名誉也不能代表什么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这个律师是不是跟小偷一伙的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4
今天如果小偷成功偷走有人就要说失主霉撒,今天逮到了只能说小偷霉呵呵。直接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4
中国的法律太轻了。抓到小偷先打一顿再报警。警察局就像小偷的避风港,抓进去过几个小时又把小偷放了,屁的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4
挂牌游行是最古老的办法,现在乃在沿用,尽管不妥,但小偷的面目大家都知道,可以提防,小偷以知道大家认识他,他还敢来吗,不报警则表示大家对警察也失去性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4
那些小偷太猖狂,惩罚太轻所以成了贯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4
有为小偷的人权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让小偷偷你一下试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5
小偷确实很可恶,教训也不能违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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