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月13日中午将车停在文化路家乐福外面路边停车场,14日中午去取车,被收费员告知要收取50元的停车费,我便当场争论起来,南充为什么有如此贵的停车费,为什么停车场没有收费标准公告,而收费员告诉我二个信息,停车场是他们承包了的,每天1200元的承包费,关于公告牌相关部门不敢挂,那个停车场也就只能停30个车不到,我想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问南充市政府,
1:街道二边是属于公共资源,不是私人地盘,凭什么可以进行有偿服务?
2:承包人是向什么部门进行缴费承包的,一个场所一个月36000元的是缴向那个部门的??
3:政府部门是管理单位,请问什么部门可以进行盈利经营活动?
4:既然是赚取利润经营,那经营个体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吗?有法人资格吗?他的收费标准物价局审核过了吗?
5:他们有纳税资格吗?每个月向税务局纳税了吗?如果没有,他们凭什么可以正大光明纪营
一个小小的停车场一天就是1200元,全市有多少个公共停车场,一年得多少费用,我们老百姓想知道这笔钱到底是进了国库还是单位小金库或者私人口袋,我看了一下南充市政府官网城市管理分管副市长是贾德华市长,希望贾市长站出来给老百姓一个解释,这样子是不是合理的,如果这个问题都解释不了,还谈如何执政为民,以法治国就是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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