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gg746

[民生杂谈] 关于闫金太违纪违法最新官方消息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2:28
九层乡上谁个包庇闫金太,避重就轻,与五村人民为敌。恐怕你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发表于 2016-5-20 1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互,我们继续顶上,杀杀杀杀!!!

发表于 2016-5-20 1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3:23
既然跑了就说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的严重性了·苟于智前期找他单独沟通说明苟于智出此下策来保护和包庇他!他方言报复就说明他还不思悔改、和他还有很多党羽在继续助纣为虐!在次期间一旦实名举报村民出现任何威胁和安全问题苟于智和乡党委政府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3:23
既然跑了就说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的严重性了·苟于智前期找他单独沟通说明苟于智出此下策来保护和包庇他!他方言报复就说明他还不思悔改、和他还有很多党羽在继续助纣为虐!在次期间一旦实名举报村民出现任何威胁和安全问题苟于智和乡党委政府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发表于 2016-5-20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地方官员如此猖狂到这种,

发表于 2016-5-20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跑了就说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的严重性了·苟于智前期找他单独沟通说明苟于智出此下策来保护和包庇他!他方言报复就说明他还不思悔改、和他还有很多党羽在继续助纣为虐!在次期间一旦实名举报村民出现任何威胁和安全问题苟于智和乡党委政府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发表于 2016-5-20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的事实举报

关于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事实举报被举报人:闫金太,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现住九层省闫家垭村一社。今天我怀着无限悲愤的心情向上级组织举报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相关问题。该同志自2003年任村支书以来,一直采用愚民手段隐瞒党的政策,贪污政府投资,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运用以少报多,自制票据,伪造发票等多种手段诈取民财,贪污公款。10多年来,党在农村的惠民政府成为了他个人优亲厚友,笼络人心的砝码,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举报:一、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在我村的问题。1、危房改造,危房改造长期以来他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对象不准,更有甚者是多年来虚报自己家属(王争秀)之名骗取惠民资金。然而他从无危房改造,同时危房改造资金基本上无全额发放,老百姓能领取百分之六七十算是与他关系较好的,其余资金全部被其侵吞。2、我村低保对象十分混乱,有张冠李戴的,有以少报多的。(其中2010年我村相关上访就提到了本村六社杨传本家共计5人,却有7人享受低保。)这是为何?简直成为共产党的笑话!十多年来党的低保政策成为了他个人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顺我者倡,逆我者亡是他一贯作风。3、冬令资金。早在2010年时,全村3000元的冬令资金只发放600元,其余全被其侵吞,当时有人上访,迫于压力政府采取权宜之计,舍车保帅,后来补发到老百姓手中。而近几年闫金太把冬令资金运用到拉拢党员干部、笼络亲朋好友的层面上来,诸如:李邦荣年富力强,家中修了小洋房,条件十分优越;刘太礼家中建了洋房,且其子还在国企工作,家庭条件在我村属十分优越的;陈仕荣在洪口镇街道修建了4个商铺8层高的楼房;上述几人是需要冬令资金的对象吗?然而,像我村六社杨学易年近九旬五个儿子,仅两三间瓦房,三子尚未成家,难道不是慰问对象吗?那国家的惠民资金优亲厚友,收买人心!二、扶贫资金的问题2007年前政府性投资40万元,其中包括重点扶贫25万元和人畜饮水工程15万元。如今,这40万元无支出、无帐据。他个人说帐已平,无需建帐。(当时他是支书、主任一肩挑)。另外当时我村属重点扶贫村,县公安局对口帮扶我村,给我村下拨了一万现金,但村级财务审计时也未作任何收支。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骗取国家资金,做假账,做假票开空票根据村财务监审人员对他个人经手财务传票审核,个人自制票据报销支出金额成千上万,如我村村民闫怀昌有一张4000元的报销发票,但此人从未领取过这笔款项,且也无任何理由领取此款;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先清为其出示过一张6100的假发票(有附件证明),更有甚者,以少报多,比比皆是。村阵地建设,主体是由至诚九村的工人完成的,当时他们在我村领取的工程款是8000余元,而闫金太却自制票据报支出1.5万元(工程包工头路华兴),本村驾驶员王兴2007年去找闫金太收取运费,(本村六社维修公路运砂石的运费),当时王兴给闫金太打一张假发票1600元。(有附件证明)四、村道路维修问题2013年村一事一议维修本村3社公路,闫金太唯利是图,当时工程私自承包下去。当时补助资金8万余元,而承包人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无任何群众代表、组织验收、然而工程款已全额支付,如今,老百姓怨声载道,群情激愤;2015年一事一议维修石人塬道路,其承包人又是同一人,这其中的原由就不言而喻。公然违法国家民生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严重的知法犯法、做豆腐杂工程糊弄百姓!五、生活作风问题闫金太个人生活极其糜烂,极不检点,与多名女性有染,诸如与本村路姓女人;王姓女人,还有一唐姓女人均有不正当关系。再则,他一年当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通江城里往来(上述三女性均居住在通江县城),试问村支部书记一年的收入是多少,他的资金从何而来,同时,他2015年在县城林业局购置了一套房子,我想不明白,为何一个村支部书记有如此宽裕的经济?综上所述,我殷切希望上级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本人上述要求:1、严查惠民、扶贫,一事一议资金去向,追回骗取资金!追究其违纪违规所导致的全村资金损失责任2、必须对其经手的帐目进行重审,务必交出过去经手的帐目,否则,民不休、官不宁。查清帐目,给收假票的百姓一个交代给全村人民一个明天。3、追究其违纪违规,渎职、个人生活作风等责任!4、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发表于 2016-5-20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的事实举报

关于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事实举报被举报人:闫金太,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现住九层省闫家垭村一社。今天我怀着无限悲愤的心情向上级组织举报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相关问题。该同志自2003年任村支书以来,一直采用愚民手段隐瞒党的政策,贪污政府投资,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运用以少报多,自制票据,伪造发票等多种手段诈取民财,贪污公款。10多年来,党在农村的惠民政府成为了他个人优亲厚友,笼络人心的砝码,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举报:一、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在我村的问题。1、危房改造,危房改造长期以来他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对象不准,更有甚者是多年来虚报自己家属(王争秀)之名骗取惠民资金。然而他从无危房改造,同时危房改造资金基本上无全额发放,老百姓能领取百分之六七十算是与他关系较好的,其余资金全部被其侵吞。2、我村低保对象十分混乱,有张冠李戴的,有以少报多的。(其中2010年我村相关上访就提到了本村六社杨传本家共计5人,却有7人享受低保。)这是为何?简直成为共产党的笑话!十多年来党的低保政策成为了他个人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顺我者倡,逆我者亡是他一贯作风。3、冬令资金。早在2010年时,全村3000元的冬令资金只发放600元,其余全被其侵吞,当时有人上访,迫于压力政府采取权宜之计,舍车保帅,后来补发到老百姓手中。而近几年闫金太把冬令资金运用到拉拢党员干部、笼络亲朋好友的层面上来,诸如:李邦荣年富力强,家中修了小洋房,条件十分优越;刘太礼家中建了洋房,且其子还在国企工作,家庭条件在我村属十分优越的;陈仕荣在洪口镇街道修建了4个商铺8层高的楼房;上述几人是需要冬令资金的对象吗?然而,像我村六社杨学易年近九旬五个儿子,仅两三间瓦房,三子尚未成家,难道不是慰问对象吗?那国家的惠民资金优亲厚友,收买人心!二、扶贫资金的问题2007年前政府性投资40万元,其中包括重点扶贫25万元和人畜饮水工程15万元。如今,这40万元无支出、无帐据。他个人说帐已平,无需建帐。(当时他是支书、主任一肩挑)。另外当时我村属重点扶贫村,县公安局对口帮扶我村,给我村下拨了一万现金,但村级财务审计时也未作任何收支。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骗取国家资金,做假账,做假票开空票根据村财务监审人员对他个人经手财务传票审核,个人自制票据报销支出金额成千上万,如我村村民闫怀昌有一张4000元的报销发票,但此人从未领取过这笔款项,且也无任何理由领取此款;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先清为其出示过一张6100的假发票(有附件证明),更有甚者,以少报多,比比皆是。村阵地建设,主体是由至诚九村的工人完成的,当时他们在我村领取的工程款是8000余元,而闫金太却自制票据报支出1.5万元(工程包工头路华兴),本村驾驶员王兴2007年去找闫金太收取运费,(本村六社维修公路运砂石的运费),当时王兴给闫金太打一张假发票1600元。(有附件证明)四、村道路维修问题2013年村一事一议维修本村3社公路,闫金太唯利是图,当时工程私自承包下去。当时补助资金8万余元,而承包人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无任何群众代表、组织验收、然而工程款已全额支付,如今,老百姓怨声载道,群情激愤;2015年一事一议维修石人塬道路,其承包人又是同一人,这其中的原由就不言而喻。公然违法国家民生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严重的知法犯法、做豆腐杂工程糊弄百姓!五、生活作风问题闫金太个人生活极其糜烂,极不检点,与多名女性有染,诸如与本村路姓女人;王姓女人,还有一唐姓女人均有不正当关系。再则,他一年当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通江城里往来(上述三女性均居住在通江县城),试问村支部书记一年的收入是多少,他的资金从何而来,同时,他2015年在县城林业局购置了一套房子,我想不明白,为何一个村支部书记有如此宽裕的经济?综上所述,我殷切希望上级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本人上述要求:1、严查惠民、扶贫,一事一议资金去向,追回骗取资金!追究其违纪违规所导致的全村资金损失责任2、必须对其经手的帐目进行重审,务必交出过去经手的帐目,否则,民不休、官不宁。查清帐目,给收假票的百姓一个交代给全村人民一个明天。3、追究其违纪违规,渎职、个人生活作风等责任!4、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发表于 2016-5-20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的事实举报

关于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事实举报被举报人:闫金太,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现住九层省闫家垭村一社。今天我怀着无限悲愤的心情向上级组织举报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相关问题。该同志自2003年任村支书以来,一直采用愚民手段隐瞒党的政策,贪污政府投资,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运用以少报多,自制票据,伪造发票等多种手段诈取民财,贪污公款。10多年来,党在农村的惠民政府成为了他个人优亲厚友,笼络人心的砝码,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举报:一、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在我村的问题。1、危房改造,危房改造长期以来他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对象不准,更有甚者是多年来虚报自己家属(王争秀)之名骗取惠民资金。然而他从无危房改造,同时危房改造资金基本上无全额发放,老百姓能领取百分之六七十算是与他关系较好的,其余资金全部被其侵吞。2、我村低保对象十分混乱,有张冠李戴的,有以少报多的。(其中2010年我村相关上访就提到了本村六社杨传本家共计5人,却有7人享受低保。)这是为何?简直成为共产党的笑话!十多年来党的低保政策成为了他个人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顺我者倡,逆我者亡是他一贯作风。3、冬令资金。早在2010年时,全村3000元的冬令资金只发放600元,其余全被其侵吞,当时有人上访,迫于压力政府采取权宜之计,舍车保帅,后来补发到老百姓手中。而近几年闫金太把冬令资金运用到拉拢党员干部、笼络亲朋好友的层面上来,诸如:李邦荣年富力强,家中修了小洋房,条件十分优越;刘太礼家中建了洋房,且其子还在国企工作,家庭条件在我村属十分优越的;陈仕荣在洪口镇街道修建了4个商铺8层高的楼房;上述几人是需要冬令资金的对象吗?然而,像我村六社杨学易年近九旬五个儿子,仅两三间瓦房,三子尚未成家,难道不是慰问对象吗?那国家的惠民资金优亲厚友,收买人心!二、扶贫资金的问题2007年前政府性投资40万元,其中包括重点扶贫25万元和人畜饮水工程15万元。如今,这40万元无支出、无帐据。他个人说帐已平,无需建帐。(当时他是支书、主任一肩挑)。另外当时我村属重点扶贫村,县公安局对口帮扶我村,给我村下拨了一万现金,但村级财务审计时也未作任何收支。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骗取国家资金,做假账,做假票开空票根据村财务监审人员对他个人经手财务传票审核,个人自制票据报销支出金额成千上万,如我村村民闫怀昌有一张4000元的报销发票,但此人从未领取过这笔款项,且也无任何理由领取此款;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先清为其出示过一张6100的假发票(有附件证明),更有甚者,以少报多,比比皆是。村阵地建设,主体是由至诚九村的工人完成的,当时他们在我村领取的工程款是8000余元,而闫金太却自制票据报支出1.5万元(工程包工头路华兴),本村驾驶员王兴2007年去找闫金太收取运费,(本村六社维修公路运砂石的运费),当时王兴给闫金太打一张假发票1600元。(有附件证明)四、村道路维修问题2013年村一事一议维修本村3社公路,闫金太唯利是图,当时工程私自承包下去。当时补助资金8万余元,而承包人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无任何群众代表、组织验收、然而工程款已全额支付,如今,老百姓怨声载道,群情激愤;2015年一事一议维修石人塬道路,其承包人又是同一人,这其中的原由就不言而喻。公然违法国家民生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严重的知法犯法、做豆腐杂工程糊弄百姓!五、生活作风问题闫金太个人生活极其糜烂,极不检点,与多名女性有染,诸如与本村路姓女人;王姓女人,还有一唐姓女人均有不正当关系。再则,他一年当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通江城里往来(上述三女性均居住在通江县城),试问村支部书记一年的收入是多少,他的资金从何而来,同时,他2015年在县城林业局购置了一套房子,我想不明白,为何一个村支部书记有如此宽裕的经济?综上所述,我殷切希望上级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本人上述要求:1、严查惠民、扶贫,一事一议资金去向,追回骗取资金!追究其违纪违规所导致的全村资金损失责任2、必须对其经手的帐目进行重审,务必交出过去经手的帐目,否则,民不休、官不宁。查清帐目,给收假票的百姓一个交代给全村人民一个明天。3、追究其违纪违规,渎职、个人生活作风等责任!4、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发表于 2016-5-20 1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的事实举报

关于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事实举报被举报人:闫金太,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现住九层省闫家垭村一社。今天我怀着无限悲愤的心情向上级组织举报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闫金太严重违纪违规的相关问题。该同志自2003年任村支书以来,一直采用愚民手段隐瞒党的政策,贪污政府投资,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运用以少报多,自制票据,伪造发票等多种手段诈取民财,贪污公款。10多年来,党在农村的惠民政府成为了他个人优亲厚友,笼络人心的砝码,现将相关问题做如下举报:一、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在我村的问题。1、危房改造,危房改造长期以来他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对象不准,更有甚者是多年来虚报自己家属(王争秀)之名骗取惠民资金。然而他从无危房改造,同时危房改造资金基本上无全额发放,老百姓能领取百分之六七十算是与他关系较好的,其余资金全部被其侵吞。2、我村低保对象十分混乱,有张冠李戴的,有以少报多的。(其中2010年我村相关上访就提到了本村六社杨传本家共计5人,却有7人享受低保。)这是为何?简直成为共产党的笑话!十多年来党的低保政策成为了他个人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顺我者倡,逆我者亡是他一贯作风。3、冬令资金。早在2010年时,全村3000元的冬令资金只发放600元,其余全被其侵吞,当时有人上访,迫于压力政府采取权宜之计,舍车保帅,后来补发到老百姓手中。而近几年闫金太把冬令资金运用到拉拢党员干部、笼络亲朋好友的层面上来,诸如:李邦荣年富力强,家中修了小洋房,条件十分优越;刘太礼家中建了洋房,且其子还在国企工作,家庭条件在我村属十分优越的;陈仕荣在洪口镇街道修建了4个商铺8层高的楼房;上述几人是需要冬令资金的对象吗?然而,像我村六社杨学易年近九旬五个儿子,仅两三间瓦房,三子尚未成家,难道不是慰问对象吗?那国家的惠民资金优亲厚友,收买人心!二、扶贫资金的问题2007年前政府性投资40万元,其中包括重点扶贫25万元和人畜饮水工程15万元。如今,这40万元无支出、无帐据。他个人说帐已平,无需建帐。(当时他是支书、主任一肩挑)。另外当时我村属重点扶贫村,县公安局对口帮扶我村,给我村下拨了一万现金,但村级财务审计时也未作任何收支。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骗取国家资金,做假账,做假票开空票根据村财务监审人员对他个人经手财务传票审核,个人自制票据报销支出金额成千上万,如我村村民闫怀昌有一张4000元的报销发票,但此人从未领取过这笔款项,且也无任何理由领取此款;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先清为其出示过一张6100的假发票(有附件证明),更有甚者,以少报多,比比皆是。村阵地建设,主体是由至诚九村的工人完成的,当时他们在我村领取的工程款是8000余元,而闫金太却自制票据报支出1.5万元(工程包工头路华兴),本村驾驶员王兴2007年去找闫金太收取运费,(本村六社维修公路运砂石的运费),当时王兴给闫金太打一张假发票1600元。(有附件证明)四、村道路维修问题2013年村一事一议维修本村3社公路,闫金太唯利是图,当时工程私自承包下去。当时补助资金8万余元,而承包人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无任何群众代表、组织验收、然而工程款已全额支付,如今,老百姓怨声载道,群情激愤;2015年一事一议维修石人塬道路,其承包人又是同一人,这其中的原由就不言而喻。公然违法国家民生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严重的知法犯法、做豆腐杂工程糊弄百姓!五、生活作风问题闫金太个人生活极其糜烂,极不检点,与多名女性有染,诸如与本村路姓女人;王姓女人,还有一唐姓女人均有不正当关系。再则,他一年当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通江城里往来(上述三女性均居住在通江县城),试问村支部书记一年的收入是多少,他的资金从何而来,同时,他2015年在县城林业局购置了一套房子,我想不明白,为何一个村支部书记有如此宽裕的经济?综上所述,我殷切希望上级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本人上述要求:1、严查惠民、扶贫,一事一议资金去向,追回骗取资金!追究其违纪违规所导致的全村资金损失责任2、必须对其经手的帐目进行重审,务必交出过去经手的帐目,否则,民不休、官不宁。查清帐目,给收假票的百姓一个交代给全村人民一个明天。3、追究其违纪违规,渎职、个人生活作风等责任!4、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发表于 2016-5-20 1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

关于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关于党支部书记违纪的事实举报如下:一、闫家垭村危房问题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优待厚友,对象不准。政策不透明;从2012年2013年2014年中所上报对象户基本是闫金太的家属亲戚好友,其中百分之八十均为改建,而全领取了国家的补助资金,例如据我所知2014年全村八户中的杨映平有改建,杨鹏修改厨房加层,其余均为改造。更为甚者作为支部书记国家工作人员两年虚报其妻子(王争秀)的名字来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数以万记!而我李邦明,杨映峰在2014年改建危房之后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助,至今欠款数十万!二、扶贫资金问题2005年国家当时给予村上扶贫资金30余万,然后用到实处不到百分之五十,群粽当时反映极大,要求将其账目公开,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各种借口说账本丢失,乡党纪委也查过此事但是至今未得到半点处理!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民政慰问低保困难户问题。近三年来,民政慰问贫困户对象及其不准,出现瞎搞乱搞之现象。例如李邦荣,刘太礼,陈仕荣等三户家里均是党员家庭经济条件都十分优越,李邦荣建了洋房,刘太礼建了洋房,陈仕荣在洪口街道建了四个门面八层楼的洋房。这些家户中不是天灾人祸经济资金数十上百万,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然而像杨雪易家里五个儿子仅两间房,三个儿子还未成家而没有得到一点困难户的慰问!他为了包住其乌纱帽,靠拉关系、给好处,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政策为人民服务。四、维修道路问题2013年一事一议维修闫家垭村三社的道路,他唯利是图,找人承包期维修事宜,但是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他在验收的时候说花费10万的资金,当时三社的老百姓反应激励,但是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承包人家庭的兄弟众多,动不动就打人动粗!作为一个老百姓的第一道青天老爷不但不为老百姓多做事反而像这样违反政府招投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糊弄子民!让百姓情何以堪!五、公报私仇 滥用职权 事由2010年当时蒲文龙、李邦顺举报他的事后,然后他不但不改正了自我反省,反而认为无人能将其有办法更加胆大妄为的做出以上一些不人道的事情,甚至在经过那次事情以后他一直凭着自己的怀疑认为我李邦明也在其中举报他,而怀恨在心,对我家庭实施打击报复。我大儿子李鹏程在大学期间因表现优异申请加入党组织当时学校通过之后被选为预备党员由于毕业在即李鹏程就将其入党材料转到村支部然后在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满后多次提出申请要求转正,而闫金太作为支部书记不但不没有主动给予后生的配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借口说没空推脱延迟转正。几次说召开支部会议决定我儿子转正事宜,让我儿子从上海专程回老家然后又说没空。让我儿子扑空,来回三次有余!终于在2016年的2月21日召开支部会议,让我儿子在刚刚走家到上海的情况下再次返回老家。在召开会议之前闫金太说为了好说话好办事让我给村上所有的党员都买烟见个面我当时很惊讶!但是为了迎合领导的吩咐我极力在办的情况下没有办成!然后在2016年2月21日的支部会议上,他把我大儿子李鹏程当成二儿子的情况下串通其心腹党员以种种借口不同意转正!试想,一个村支部书记虽说公务相当繁忙但是三年来这个会议就半天足矣的时间都没有吗?试想,我大儿子入党转正却认为是我小儿子在入党转正,(小儿子在其大学期间就已经转正为正式党员)连最基本的入党对象三年来还没有考察清楚吗?我儿子的转正能影响他的工资还是灰色收入吗?需要这样的打击报复公报私仇吗? 闫金太的所做以上所有情况均为实事求是可以查证! 闫金太害怕事情暴露官位不保,给乡纪委和乡党支部各种疏通,以求掩盖事实真相,乡纪委和乡党支部不经过严格的调查百姓的情况就草率的做出决定庇护闫金太以上的所有事实。以上事实,该享受的得不到享受,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而闫金太阴险做事,多年来报妻子名字,只图自己利益,套取国家资金,长期以来对组织对人民是欺上瞒下,吃喝玩乐,包村干部跟他一起是走马观花,这种手段十分恶劣,情节严重,给闫家垭村全村公民带来了极大影响。我的要求是;1、严肃查处;2、追回骗取所有资金;3、给闫家垭村村民满意答复;4、这样的党员、支部书记还能继续担任吗?

发表于 2016-5-20 1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

关于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关于党支部书记违纪的事实举报如下:一、闫家垭村危房问题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优待厚友,对象不准。政策不透明;从2012年2013年2014年中所上报对象户基本是闫金太的家属亲戚好友,其中百分之八十均为改建,而全领取了国家的补助资金,例如据我所知2014年全村八户中的杨映平有改建,杨鹏修改厨房加层,其余均为改造。更为甚者作为支部书记国家工作人员两年虚报其妻子(王争秀)的名字来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数以万记!而我李邦明,杨映峰在2014年改建危房之后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助,至今欠款数十万!二、扶贫资金问题2005年国家当时给予村上扶贫资金30余万,然后用到实处不到百分之五十,群粽当时反映极大,要求将其账目公开,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各种借口说账本丢失,乡党纪委也查过此事但是至今未得到半点处理!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民政慰问低保困难户问题。近三年来,民政慰问贫困户对象及其不准,出现瞎搞乱搞之现象。例如李邦荣,刘太礼,陈仕荣等三户家里均是党员家庭经济条件都十分优越,李邦荣建了洋房,刘太礼建了洋房,陈仕荣在洪口街道建了四个门面八层楼的洋房。这些家户中不是天灾人祸经济资金数十上百万,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然而像杨雪易家里五个儿子仅两间房,三个儿子还未成家而没有得到一点困难户的慰问!他为了包住其乌纱帽,靠拉关系、给好处,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政策为人民服务。四、维修道路问题2013年一事一议维修闫家垭村三社的道路,他唯利是图,找人承包期维修事宜,但是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他在验收的时候说花费10万的资金,当时三社的老百姓反应激励,但是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承包人家庭的兄弟众多,动不动就打人动粗!作为一个老百姓的第一道青天老爷不但不为老百姓多做事反而像这样违反政府招投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糊弄子民!让百姓情何以堪!五、公报私仇 滥用职权 事由2010年当时蒲文龙、李邦顺举报他的事后,然后他不但不改正了自我反省,反而认为无人能将其有办法更加胆大妄为的做出以上一些不人道的事情,甚至在经过那次事情以后他一直凭着自己的怀疑认为我李邦明也在其中举报他,而怀恨在心,对我家庭实施打击报复。我大儿子李鹏程在大学期间因表现优异申请加入党组织当时学校通过之后被选为预备党员由于毕业在即李鹏程就将其入党材料转到村支部然后在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满后多次提出申请要求转正,而闫金太作为支部书记不但不没有主动给予后生的配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借口说没空推脱延迟转正。几次说召开支部会议决定我儿子转正事宜,让我儿子从上海专程回老家然后又说没空。让我儿子扑空,来回三次有余!终于在2016年的2月21日召开支部会议,让我儿子在刚刚走家到上海的情况下再次返回老家。在召开会议之前闫金太说为了好说话好办事让我给村上所有的党员都买烟见个面我当时很惊讶!但是为了迎合领导的吩咐我极力在办的情况下没有办成!然后在2016年2月21日的支部会议上,他把我大儿子李鹏程当成二儿子的情况下串通其心腹党员以种种借口不同意转正!试想,一个村支部书记虽说公务相当繁忙但是三年来这个会议就半天足矣的时间都没有吗?试想,我大儿子入党转正却认为是我小儿子在入党转正,(小儿子在其大学期间就已经转正为正式党员)连最基本的入党对象三年来还没有考察清楚吗?我儿子的转正能影响他的工资还是灰色收入吗?需要这样的打击报复公报私仇吗? 闫金太的所做以上所有情况均为实事求是可以查证! 闫金太害怕事情暴露官位不保,给乡纪委和乡党支部各种疏通,以求掩盖事实真相,乡纪委和乡党支部不经过严格的调查百姓的情况就草率的做出决定庇护闫金太以上的所有事实。以上事实,该享受的得不到享受,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而闫金太阴险做事,多年来报妻子名字,只图自己利益,套取国家资金,长期以来对组织对人民是欺上瞒下,吃喝玩乐,包村干部跟他一起是走马观花,这种手段十分恶劣,情节严重,给闫家垭村全村公民带来了极大影响。我的要求是;1、严肃查处;2、追回骗取所有资金;3、给闫家垭村村民满意答复;4、这样的党员、支部书记还能继续担任吗?

发表于 2016-5-20 1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

关于举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九层乡闫家垭村支部书记闫金太违纪违法事实关于党支部书记违纪的事实举报如下:一、闫家垭村危房问题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优待厚友,对象不准。政策不透明;从2012年2013年2014年中所上报对象户基本是闫金太的家属亲戚好友,其中百分之八十均为改建,而全领取了国家的补助资金,例如据我所知2014年全村八户中的杨映平有改建,杨鹏修改厨房加层,其余均为改造。更为甚者作为支部书记国家工作人员两年虚报其妻子(王争秀)的名字来骗取国家扶贫补助资金数以万记!而我李邦明,杨映峰在2014年改建危房之后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助,至今欠款数十万!二、扶贫资金问题2005年国家当时给予村上扶贫资金30余万,然后用到实处不到百分之五十,群粽当时反映极大,要求将其账目公开,而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各种借口说账本丢失,乡党纪委也查过此事但是至今未得到半点处理!作为国家的扶贫资金如此巨大金额账目却不透明不公开,这种渎职现象一直这样往后不知还有多少国家用来救苦救难的血命钱会被这样不明白的丢掉!这项请严重查处!三、民政慰问低保困难户问题。近三年来,民政慰问贫困户对象及其不准,出现瞎搞乱搞之现象。例如李邦荣,刘太礼,陈仕荣等三户家里均是党员家庭经济条件都十分优越,李邦荣建了洋房,刘太礼建了洋房,陈仕荣在洪口街道建了四个门面八层楼的洋房。这些家户中不是天灾人祸经济资金数十上百万,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然而像杨雪易家里五个儿子仅两间房,三个儿子还未成家而没有得到一点困难户的慰问!他为了包住其乌纱帽,靠拉关系、给好处,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政策为人民服务。四、维修道路问题2013年一事一议维修闫家垭村三社的道路,他唯利是图,找人承包期维修事宜,但是做了不到2万元的工程他在验收的时候说花费10万的资金,当时三社的老百姓反应激励,但是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承包人家庭的兄弟众多,动不动就打人动粗!作为一个老百姓的第一道青天老爷不但不为老百姓多做事反而像这样违反政府招投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糊弄子民!让百姓情何以堪!五、公报私仇 滥用职权 事由2010年当时蒲文龙、李邦顺举报他的事后,然后他不但不改正了自我反省,反而认为无人能将其有办法更加胆大妄为的做出以上一些不人道的事情,甚至在经过那次事情以后他一直凭着自己的怀疑认为我李邦明也在其中举报他,而怀恨在心,对我家庭实施打击报复。我大儿子李鹏程在大学期间因表现优异申请加入党组织当时学校通过之后被选为预备党员由于毕业在即李鹏程就将其入党材料转到村支部然后在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满后多次提出申请要求转正,而闫金太作为支部书记不但不没有主动给予后生的配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借口说没空推脱延迟转正。几次说召开支部会议决定我儿子转正事宜,让我儿子从上海专程回老家然后又说没空。让我儿子扑空,来回三次有余!终于在2016年的2月21日召开支部会议,让我儿子在刚刚走家到上海的情况下再次返回老家。在召开会议之前闫金太说为了好说话好办事让我给村上所有的党员都买烟见个面我当时很惊讶!但是为了迎合领导的吩咐我极力在办的情况下没有办成!然后在2016年2月21日的支部会议上,他把我大儿子李鹏程当成二儿子的情况下串通其心腹党员以种种借口不同意转正!试想,一个村支部书记虽说公务相当繁忙但是三年来这个会议就半天足矣的时间都没有吗?试想,我大儿子入党转正却认为是我小儿子在入党转正,(小儿子在其大学期间就已经转正为正式党员)连最基本的入党对象三年来还没有考察清楚吗?我儿子的转正能影响他的工资还是灰色收入吗?需要这样的打击报复公报私仇吗? 闫金太的所做以上所有情况均为实事求是可以查证! 闫金太害怕事情暴露官位不保,给乡纪委和乡党支部各种疏通,以求掩盖事实真相,乡纪委和乡党支部不经过严格的调查百姓的情况就草率的做出决定庇护闫金太以上的所有事实。以上事实,该享受的得不到享受,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而闫金太阴险做事,多年来报妻子名字,只图自己利益,套取国家资金,长期以来对组织对人民是欺上瞒下,吃喝玩乐,包村干部跟他一起是走马观花,这种手段十分恶劣,情节严重,给闫家垭村全村公民带来了极大影响。我的要求是;1、严肃查处;2、追回骗取所有资金;3、给闫家垭村村民满意答复;4、这样的党员、支部书记还能继续担任吗?

发表于 2016-5-20 16: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考验情人的时候到了,如果李女子路女子王女子还能痴情,那么证明是真爱,闫哥千万珍惜,支书是场梦,为B生,为B死,为B奋斗一辈子!

发表于 2016-5-2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Q:Q:Q

发表于 2016-5-20 16: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往哪里跑?老闫逃避解决不了问题还是面对现实,你再牛没有薄熙来牛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6:24
这是通江县九层乡党委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把乡上纪委的文件出台。五村人民还想翻天不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0 16:32
终于有人告发他了,这些年听到了些风风雨雨,我一命当年的学生时代就对他有偏见了,更别说现在,一个只知道唯利是图的小人,也配当书记。该杀
发表于 2016-5-2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职务犯罪。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
(二)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
(三)栽赃陷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四)侮辱、诽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五)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者开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六)克扣或者变相克扣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
(七)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无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故意违反规定加重处分的;
(八)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等方面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刁难、压制的;
(九)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合理申请应当批准而不予批准或者拖延的;
(十)其他侵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举报人向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后,其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向人民检察院请求保护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迅速进行核实,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二)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错误处理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三)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救助。
有证据表明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可能会遭受单位负责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打击报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作出解释或说明。应当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相关证据等材料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
(二)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三)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举报人工作中,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的,应当商请公安机关办理,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
举报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受理举报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条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名誉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3]
第十一条举报人确有必要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遭受打击报复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可以在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代替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人民法院通知作为证人的举报人出庭作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作证面临遭受打击报复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不暴露举报人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第十二条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逮捕。决定逮捕前,可以先行拘留。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由举报中心负责协调实施,侦查部门、公诉部门、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单位举报有功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但是举报单位为案发单位的,应当综合考虑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是否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个人奖励方式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证书等。
对举报有功单位的奖励,一般采取荣誉奖励方式。
第十六条 对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奖励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给予奖金奖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所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第十七条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实行一案一奖,对各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每案奖励金额上限。
对多人先后举报同一案件的,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或者对侦破案件起主要作用的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对侦破案件起到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奖励举报人,一般应当在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进行。
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对被举报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十九条 奖励可以由举报人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决定。
第二十条 拟予奖励的人员名单、奖励方式和金额由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第二十一条举报奖金的发放由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举报中心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受奖人员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其认为适宜的地方领取。发放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在场。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适时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工作的情况。涉及披露举报人信息的,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在获得奖励之前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奖金发放给其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第二十四条 举报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举报奖励工作的监督。举报中心、侦查部门、公诉部门、计划财务装备部门发现举报奖励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报告检察长予以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在举报奖励工作中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的;
(二)应当制作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采取,导致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三)截留、侵占、私分、挪用举报奖励资金,或者违反规定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第二十八条个人和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违纪行为,相关案件因涉嫌职务犯罪移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对举报人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