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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春风的紫金港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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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内地下车库(位)情况比较复杂。由于小区的地下车库(位)性质各不相同,占用的土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区分地下车库(位)的权属问题还是要将小区的地下车库(位)分类区别,目前主要的小区附属地下车库(位)有三类:
  第一类是开发商设计时就将其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并且将整个地下车库(位)面积都分摊给业主,这种情况下车库(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般只限于小区业主出租,不能出售。
  第二类是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位)并且面积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的,这类车库、车库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出售,但一般应当优先出售给小区业主。
  第三类是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按法律规定,人防工程的投资者可以取得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因此开发商投资后可以取得所有权并进行转让和出租,由于这类车库(位)没有限制出租期限,所以很多开发商就变相以出租使用权70年来所谓“出售”车库(位)。

发表于 2016-5-2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车库(位)的权属问题,先要区分不同车库(位)的性质。
  另一种是有围护的地上车位或者立体停车位,这种车位如果开发商在开发申报规划时明确了该类车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就拥有了车位的所有权,可将车位出售。具体可以看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分摊面积是否相等。如相等,说明土地面积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该业主共有,作为小区配套的停车位也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如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大于分摊面积,则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未纳入分摊,开发商可以利用该部分土地建立车位进行出售。

发表于 2016-5-2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全国首例判决——小区车库归业主共有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历来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大矛盾焦点。而将小区车库单独出售,则是开发商普遍的做法。多年来,由此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业主因此状告开发商的案例也是屡见报端。但由于种种原因,此类讼案中业主胜诉的情况一直未有所闻。11月12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小区车库归业主共有”的判决,终于为此开了一个先例。

星汉城市花园是南京市鼓楼区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开发商是江苏星汉置业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16-5-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没图片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5 11:03
可恶的家伙,只知道赚钱

发表于 2016-5-27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集团要垮台了,3部电梯,只能让其中一部电梯下到负二楼,负一楼的电梯门需要爬9步楼梯才能下到地下车库。设计施工之脑残,史无前例!

发表于 2016-5-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和人都可从底下钻进来
:funk:

发表于 2016-5-2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申请换物业,重新招标。新盘的物业一般都是和开发商钩跟好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9 11:09
已经匆匆接房了,表示太草率了,如何加春风紫金港的业主群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30 09:49
那么贵买这么差的房子,一辈子的心血被黑心开发商这样践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30 09:56
不整改要求退房!

发表于 2016-5-3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4.x 发表于 2016-5-24 10:21
现在楼盘怎么回事,都是不差的开发商,中南世纪城交房也是问题多多,物业甚至殴打业主

说是把人打进医院住起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30 11:30
售房部和业主的消防栓的对比,她门和墙体一样平整,而业主的……以后业主门有什么集体活动的开门哐当一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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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都是歪的,我擦,我卧室的窗户是斜的,还有裂缝,开始接房的时候还说必须要交契税房产税一年物管费等等费用,后来去问了房管局和税务局人家说的他们根本没资格收,后来闹了才说又不收。况且合同上写的都是半年物管费,物管就自己决定要收一年。你说不去闹一哈是不是坑爹嘛,收了费又不给打发票,证都办不了还要收办证费,你说当时要是哈戳戳的交了,以后人家查起来说你正规发票都没得,交的啥子钱,到时候不是有嘴都说不清自己是给了钱的哇?刚开始物管还凶的很,这些费用都必须交,不交不行。

自己买了车位的还要给他50块钱的车位管理费,租车位的300元加管理费,说的是还要对外租车位
游泳池也要对外
小区公摊面积的广告费必须要给物管
不准安雨棚
空调外机都没得地方放还不准自己找地方
阳台就两根杆杆拦在哪儿还不准封闭
最可恶的是厕所对别人厨房,就两三米远,对面放个屁这边在厨房都能闻到臭味
室内的水泥地穿个高跟鞋都能踩个坑,你说是不是开发商坑业主,
刮白的墙壁撬开后的水泥像河沙一样唰唰唰直接往下掉,你说业主闹不闹
一期的房子基本买的都是5000左右,还不如旁边的还房质量好,你叫业主咋个想嘛
南充5000的房子也算是好的了。
有人说跟万科比万科还要贵,你也不看看人家万科是精装房,环境多好,设计的多好,紫金港当时说的好,结果是这样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3 11:27
有没有业主QQ群啊,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对付开发商,团结一起才有力量,怎么弄成现在这样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3 12:50
春风紫金港开发商太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5 21:17
交房也过去半个多月了,开发商根本没诚意解决问题,一个字:拖。这么差的房子谁敢接啊!业主冒着大太阳维权,开发商却不露面,该如何给业主一个交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9 14:15
傻逼楼主,办证费契税本来就要交,就你这智商,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发表于 2016-11-2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开发商忽悠人还是有一套,不然谁会买他的房子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 23:23
紫金港的房子确实不行,我接房时连门都打不开,门真的太差了,找物业处理可几个月了都没有回复,总是说些推脱之词,有点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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