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家人在广安市人民医院,也就是所谓的华西医院广安分院查出胃癌,于去年五月份做了手术,据主治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可是刚刚过去一年,又出现了去年的那种状况,于是又到广安市人民医院去检查,医生告知又是胃癌,需要做手术,可是病人已经很虚弱了,经过家人们的商量,希望转到就近的重庆医治,于是就到主治医生处请求他能开据一个转院手续,可是主治医生拒绝开,并且说医院院长说了,要转只能转到成都的华西医院,要不就办出院。为了不担误病情,我们就拿着出院手续来到了重庆,经过重庆医生的诊治,病情已基本稳定,于前天出院回到广安家中。现在去新农合报帐,可是新农合需要我们出据转院手续,可是我们没有,如果没有只能降低报销比例,且我也问了,只要我们病人及其家属想转院,是可以选择,无论是重庆的医院还是北京的医院都行,国家政策是允许的。本来我们家就是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治病的钱都是四处借来的,现在还不能以正常比例的报销,试问院长大人,请你摸摸,你的良心还在不在呢?你可知道,你的一句话,可以让一个家庭从贫困变得赤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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