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人生的第一位教师是父母,此话不虚。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自立谋生,甚至已为人父母,爹妈还要时时耳提面命。我幼年丧父,母亲一介农妇,文盲一个,供我吃穿尚且不易,教子这块,严重缺失。我这一辈子,浑浑噩噩,无能无为,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但,能混到今天,我的为人做事的道理、谋生糊口之手段,可以说完全得益于我的老师,特别是中小学老师。
由于家境贫寒,父母全部精力都花在挣钱,维持生计上。又是个独子,父母宠爱有加。以致我从小便顽劣厌学,调皮捣蛋,恶名远播。试举一例:还是小学低年级,我与班上的桑姓同学交恶,桑同学家是乡场上汤圆专营户。我和另一死党经过周密策划,某夜,利用灯光盲点,俨然奇袭白虎团的勇士,暗中潜行,接近汤锅,趁人不备,猛然往锅中撒下大把沙子,迅即转身逃离,没敢留在现场观看战果。可想而知,桑家汤圆店,当晚只好就此打烊息业了。
小学老师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班主任,一位是王会民,一位叫董玉筠。
说来好笑,初小,我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课都在教室外面听的。当时班主任兼语文课老师叫王会民,身材高大魁梧,嗓门粗大洪亮。一般同学,只要王老师一声吼,多半被吓得浑身筛糠。对付调皮学生,王老师有很多招数。绝招一:弹粉笔。拇指尖放在中指指甲盖上,将粉笔夹在两指之间,手型成“O”字状,将粉笔使劲弹出,往往命中调皮蛋额头或眉心,不管距离多远,弹弹精准;绝招二:抽教鞭。不要误会,其实,王老师从来不打学生。教鞭除了在黑板上比比划划之外,更大的用处是拍课桌。看见有开小差或打瞌睡的学生,便背着双手,一边度步一边讲课,到了瞌睡虫跟前,从身后拿出鞭子,猛的抽在课桌上,准吓得臭小子魂飞魄散;绝招三:罚站。罚站又分三个等级:罪行轻的就地起立,站在课桌后,待老师气消了,做个手势,即可坐下;中等罪行,老师一声“滚到后面去”,罪犯就得快速走到教室后面,笔直站立,不得在靠墙上。一旦老师想起,还有大赦的希望;罪大恶极的,就会被“请”到教室外面去听课。我的待遇最高,常常被老师揪住头发,踉踉跄跄“请”到室外。王老师人虽然牛高马大,无奈“尺有所短”,美中不足,鼻子与眉眼搭配,明显过大,坏学生给他起了个外号“王大鼻子”。我一旦被逐出教室,总会像阿Q一样,心里直骂“王大鼻子,王大鼻子”。不要以为室外,没人看管更舒服。室外也有室外的规矩:不得远离教室,必须双脚并拢,两手垂直,笔笔挺挺地站着。犹如流放,绝无“生还”的希望。紧接着就是请家长。所以,在学生家长中,我父母和班主任是最熟悉的。
其实,王老师对我绝无恶意,只是很铁不成钢而已。后来,我到别处上学,与王老师偶然相遇,正想躲避,王老师一步抢上前来,拉着我,盯着我的臂章说:不错嘛,还当上小队长了,好好干吧。
当年,总以为王老师对我有偏见。在他手中,我永远不会有好果子吃。现在想来,要不是小时候,王老师时时纠偏,我这棵弯弯树,恐怕再难长直了。
我的第二任班主任是位女教师,叫董玉筠,人长得高挑漂亮。可能知道我的底细,对我格外照顾,把我安排在前排中间就坐。同桌的女孩叫高明洁,身材瘦小,皮肤白净,是本校一位老师的女儿。高明洁娴静文雅,学习优秀,与我的性格和学习成绩形成十分鲜明的反差。我上课时,要是乱说乱动,她依然盯着老师,专注听课,只是用小手,轻轻拉拉我的衣角。偶尔打翻墨水,污染了她的本子,也不生气,只是扭头对我嫣然一笑。开始我还满不在乎,渐渐觉得惭愧,继而觉得拘束,手脚无措,时间长了,一坐下来,就学着高明洁,双肘放在课桌上,身板笔挺,老老实实听课。
我的衣服破了,董老师给我缝缝,额头破了,董老师用自备的药水消毒,贴上胶布。渐渐地对董老师产生了依赖感。在她面前,以前的猛兽变成了一只小羊。不久学业猛进,劳动体育更是突出,得到的夸奖渐渐多了起来。一年下来,稀里糊涂竟成了好学生。期末,中心小学正对校门的一面墙上,贴出了全乡优秀学生光荣榜。董老师指着光荣榜叫我看,居然榜上有名,我和高明洁一样跻身优秀学生名单中。
后来追忆这段时期,如何从一个不可救药的差生,摇身变成优秀学生的,至今莫名其妙。是近朱者赤?也许吧,旁边有个发光的珠子,身上怎么也得沾点光亮吧?
后来高明洁随父母离开学校,远走他乡,再未谋面。董老师因工作调动也离我而去。意外相逢,是在我上高一的时候,农村搞“四清” 运动,董老师作为工作组成员又来到附近乡村。与董老师在田间小道上邂逅,不知为什么倍感尴尬。我满脸通红,轻轻打个招呼,便低头而去。董老师老了很多,不似以前衣着整洁,光彩照人,而是头发蓬松,满脸倦容。而印象最深的是,她上衣口袋应该插钢笔的位置,不知为何,插了一双筷子。
如今,王会民老师,董玉筠老师年事已高,或许已经作古。高明洁,同桌的你,还好吗?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