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接孩子放学,老远看见他拿着一袋东西飞快跑过来,原来是“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的服装到了,下午就要交钱。 打开袋子 一件蓝白条纹的短袖衬衣,米黄的短裤,黑色的领带立刻呈现在我的眼前,习惯性的我 用手搓了一下服装的材质,心里就有了数。 “下午要交多少钱啊?”我问孩子。 “120元 下午必须交,老师说了 这套服装原价300多元,学校讲价 ,才便宜我们120元的”孩子一股脑的说着。 我当场火就起来了,就这套服装 还不是全棉的(涤纶材质)地摊货,还大言不惭的说 价值300多元 真的当我们家长不是“哈尔”啊! 孩子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最后一届儿童节 买件演出服表演节目 也可以接受。但学校也不能太过分了 拿着价值顶多50元的服装 冒充300多元卖给学生,其中的道道 显而易见。 学生不是“羔羊” 你想怎么宰 就怎么宰!老师是园丁 应该天天琢磨如何教书育人 而不是“生意人”时时刻刻想着,如何从学生身上“诈钱”。 再多问一句 儿童节表演节目又不是什么正式比赛 只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庆祝活动,学校订购的“校服”为什么 就不能当演出服呢?难道只是个摆设 应付上级检查之用的吗? 俗话说的好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南部二小如此蛮狠借机敛财 不配为人师表 迟早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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