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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医生做错手术却要无辜护士为病人的封口费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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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现就职于血透室,可能你们不太清楚血透室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也不能用简短的文字跟你们描述清楚,但可以这么说一句,来到我们科室的病人,虽然看着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他们的生命是靠我们每天的“洗血”(就像洗衣服一样把血洗干净)工作维持。我们每天都在见证着病人家属看着病人从不太安全的边缘回归这个缤纷的世界或离开,我们每天与他们同悲同喜,时间长了,我的心理也就从最初的对护士工作辛苦且不受尊重的抱怨渐渐过度成为能参与病人生死的重要时刻的神圣,所以,尽管参加工作3年来,常因昼夜颠倒的工作性质而过度劳累,但看到每一位病人在自己的照料下渐渐得到康复,看着一个又一个家庭因为自己的工作重新获得生活的希望,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这不是煽情,而是我对这份工作最深切的体会。我相信,这也是广大护士同行在自己岗位上的最大的感受。因此,我也渐渐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工作上越来越得心应手,还准备报名参加学科的进修,希望自己能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日子就这么平静稳定地进行着,但 2016年2月25日,一个来自我们医院我财务科的通知打破了这种平静,通知的内容是:医院就一起医疗事故将对我扣款40320元。我相信许多如我一般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工薪阶层家庭的85后都知道这笔钱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接到通知后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震惊和愤懑!但毕竟接受过高等教育,我也懂得如何理性地处理自己的情绪并回忆事情的始末,好让自己做出最合适的处理。说起事情的始末,那我是印象深刻并终身难忘的,因为那是我在这个世上近三十年来遇到的第一件如此“莫名其妙”的事情,也是从小比较循规蹈矩的我写下的此生第一份与“纠纷”有关的书面报告:
那是一年前的1月29日,彼时的我还在骨科工作,骨科也是我进入医院后的第一个科室。那一天,我接到办公护士的一个指令,要我去给一个病人灌肠(这位病人有些特殊:他本是到我们医院治疗包块,但医生却把部位做错了,病人及家属发现后当即便找到医院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我们无从知晓,只知道他一刻没出院,我们都要小心翼翼地对待他,而对于一个小护士而言,“遵医嘱”绝对是小心翼翼的基础)本来这个病人不是我主管,但当时他的主管护士在病房做别的事,我又算是个新人,不能不听从安排,于是按照医嘱去为病人做灌肠。因为知道这名病人的特殊性,所以当时操作不但严格按要求,更是格外小心,过程中病人也没有任何异样的情况,灌肠后病人就解了大便。然而第二天,也就是1月30日,病人出现了一系列的症状,最后确诊为全腹膜炎,病人转到了ICU,医院领导认为病人发生全腹膜炎是和我灌肠有关,于是要求我写了一份书面的操作报告(其实在1月30日他们就要我口述了操作过程)。听到领导们这样的判断,我心里肯定委屈,毕竟我所有的操作都是按照规定来的,但一方面,虽然不清楚原因为何,病人发生这种情况,我为他感到遗憾,一方面,我也相信领导们会仔细调查情况后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于是我还是按照事实写了一份书面报告。因为自己问心无愧,所以交过报告以后我还是正常工作和生活。
        但某一天我正在正常上班,突然接到护士长的电话叫我到会议室,我向同事交接好工作便赶到了会议室(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当时的那一幕或许会是我一辈子的阴影——院长发着火喊到“随便找个似是而非的护士就去做,写的报告我照着书都能写,这件事我都咨询过某某医院(这家医院就不透露了)的护理部主任了,人家说要旋转进入,这是很明显的操作错误”。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被人当着面这么吼过,“似是而非的护士”?我们家没有背景没有关系,我进入医院工作可是硬考进去的,我在医院拿了几年的薪水,平时的表现也很受大家认可,这样的正常身份为什么是“似是而非”?而那次灌肠,本不应是我去处理,也是我出于工作的本分听从安排,好心替别的同事完成工作。从个人情感来说,真的非常难以接受,心里满是委屈,当着这么多人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过心里也想着:病人是无辜的,院长应该是经验丰富的,如果真是我的错,我还是要负责的。但一瞬间的理性的念头让我又同时生出疑虑:院长不应该是专家吗?为什么需要去咨询某某医院的护理部主任才知道要如何操作呢?为什么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是我的责任就要给我判死刑?下来后我急于想知道自己是否做错便找来我们最新版的基础护理学教材以及医院最新的操作规程,还有一本我进医院后前辈们推荐给我的操作书籍,这些书里都没有提到要旋转着进入的字眼(在医学界未得到无数次科学实验及论证的结论都不会被选用进教科书和权威书籍),顿时心里有万千的愤慨。而这种愤慨又让我想起此前灌肠时的另一个细节(人的思维可能就是这么片段式的,很多事情都不是一下就能串联起来),那就是:在我灌肠之前,曾有一个护士为该病人做过一次灌肠,这次灌肠与我的那次,前后不过间隔两天时间,更让人不解的是,在那名护士灌肠前,病人的血液检查指标是正常的,而在我灌肠前,病人的血液检查指标提示明显感染,还有病人在我灌肠前一天的28号就有腹胀的症状(这是腹膜炎的症状之一,这样说并不是说就是前一个护士操作有误或者就是她造成的,毕竟医院在处理这件事时首先就是主观认为和灌肠有关而没有进行其他采证)但当时没有人告诉我这一点,我们护士能做的,仅仅是“遵!医!嘱!”。我没有受迫害妄想症,但是所有的片段联系到这里,一个再正常的人,都会开始有所怀疑和猜测了,还是那几个反复在我脑海里出现的问题:为什么院长不知道正常的操作方法?为什么他的说法和权威书籍的不同?为什么另一个灌肠的护士不用写书面报告?为什么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我?为什么投票前没有相关部门来出示任何证据。。。
       我虽然疑虑,但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办,便任由他们继续走程序,院长说完了便开始了院内专家投票,据说投票是产生处罚我的结果,之所以用“据说”两个字,是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们的结果是什么,当时没有任何结果。
我问心无愧,也告诉自己要冷静的对待,要相信医院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处理,就这样一年过去了,一年里没有任何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也没有任何人问过我这件事。我也以为专家们投票的结果是“此事与我无关”,也就逐渐将这件事放下了。
    直到2016年2月25日,就是本文一开始说到的那个打破了我生活平静的通知到来:医院医务科根据医院“鉴定委员会”的无记名投票出具的“鉴定结论”(只有一个投票票数结果,既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无其他任何正式文件及证据)以及医院2015年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第78号文件,决定对本人扣款40320元。
        这个通知,迅速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一年前的那天,那些疑虑也再次回旋到我的脑海里:为什么院长不知道正常的操作方法?为什么他的说法和权威书籍的不同?为什么另一个灌肠的护士不用写书面报告?为什么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我?为什么投票前没有相关部门来出示任何证据?为什么处罚要一年后才公布?为什么这一年来没有任何的举证调查就直接给我判了死刑?
        而我此前对医院还抱有的最后的他们会公平处理的信任也因此而瓦解,于是我开始向医院护理部、医务科了解情况,按照护理部相关人员的要求,我于3月1日向医院提交了一份申诉书,之后医院启动了复查程序(从医院领导处得知,此事由医院医务科全权处理),直到17日才安排我在医院领导及院内“鉴定委员会”面前陈述,这一次的我,可能因为积蓄已久的疑虑和委屈带给我莫大的勇气,我不再是一年前出现在会议室那个不敢说话只知道抹眼泪的小媳妇儿模样,而是根据自己的分析当场罗列出我对此事的疑点:
1、医院是如何认定全腹膜炎和灌肠操作有关(病人的病程记录中有未见明显异常的肠镜检查报告)
2、病人前后两次灌肠,为何认定由第二次灌肠造成(第一次灌肠前病人检查指标正常,第二次灌肠前检查指标提示感染)并且本人操作均按照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第五版《基础护理学》教材以及医院2013年版《临床护士实用工作手册》的操作规程,即便能证明事件与我灌肠有关,第78号文件里也明确指出若发生医疗纠纷,医务人员按规程操作者可免责,医院又是如何认定本人负有主要责任。
3、病人灌肠为何一定要使用一次性灌肠器(事后我查过相关资料,一次性灌肠器容易造成肠穿孔),并且事后医院回收了所有在用一次性灌肠器,医院能否给出合理解释。
4、为何在划分赔款时,把大部分金额划分到腹膜炎事件,而不是具有严重违规性质的医生手术部位错误。(按照相关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手术做错后他们已经和病人谈妥赔付10万,可因为发生了腹膜炎又多赔付了20万,不知这样的赔款在行业内应当作出怎样的解释?虽然对病人病情表示遗憾,但病人最终是痊愈出院了)
        但刚陈述完毕,医务科负责人便要求我必须立即离开会场,我表示希望能继续参与会议获得医院针对本人质疑的合理解释,但被医院拒绝。我于18日向医务科询问投票结果,但医务科却表示还要经过医院领导开会讨论。我又询问医务科是否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医务科回答不确定。我又于21日询问医务科此事的进展,医务科却说要将此事转交给护理部处理。21日晚上我接护理部通知于第二日在医院医务科开会,22日会议上两位分管院长、医务科负责人及护理部副主任向我告知了最终投票结果,结果为认定我在此事件中负有医疗技术事故主要责任,赔款12000元(又是只有一个投票票数结果,既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无其他任何正式文件及证据),金额的降低并没有让我满意,反而让我对这种行事作风更加不解,这从四万多降到一万多的标准究竟又是什么?于是我也并没有因为金额的减少就息事宁人,仍当场要求医院能拿出相关有效证据,并解释我提出的问题。但医院领导答复院内程序不讲证据而是讲依据,而依据便是院内专家投票(17日会议参与的院内专家几乎全是医生职位)这句话彻底地震撼了我,我只是一名小护士,没有什么大智慧,也不懂太多大道理,但是,毕竟我也受过高等教育,也知道国家一直提倡法制,知道在这个国家若要判一个人有罪,一定要讲证据,且尤其是我们医务工作者,更应比许多行业从业人员都应有一个严谨的思维和尊重事实的起码素质,我真的没想到,在一个讲法律的国家、一个讲科学重事实的行业里能听到这样的说辞。当然,我不是法官不是律师,我没法为自己裁判和辩护,我能做的,就是继续向上级部门表达我的诉求。于是我将此事向市卫生局递交了申请,希望卫生局能介入,监督医院依法依理来处理此事。五月我从卫生局获悉,卫生局已经责成医院谨慎处理此事。可医院迟迟未作出安排,也无人告知我相关处理程序,在这期间,我不仅要承受不停催问而无果的压力,还要承受来自各方的精神压力(例如“这只是扣款,又没进档案”“为了区区一万多块,放弃了自己的前程,太可惜”“你那次复议申诉态度要是和缓些,投票结果都会对你有利些,怎么就这么傻呢”“自己想好,自毁前程,值不值得”“你要是把这件事闹得满城皆知,以后还想不想在这个行业做了,其他单位还敢要你吗”),最让我难过的,是父母和家人在这段时间内向我作出的希望我妥协的表达,我不是埋怨他们,而是为一个普通百姓有冤无处说的状况感到无限的悲凉。我有些退却了,因为我真的很疲倦,很累,所以也想到了妥协,还开始用老一辈的“破财消灾”的俗语来安慰自己。但或许真的是“人生如戏”,就在我在将要妥协的边缘徘徊时,一个确切消息再度刺激了我——医院不仅是要对我个人扣款,还要我分摊骨科科室的赔付金额(科室赔付从无人告知过我,而且若不是我到财务科查询,我都不知道这笔扣款的去向,医院又是这样不明不白地行事)。古人云:物极必反!过犹不及!可能极度的疲倦和心灰因这种再度的外来刺激转化成了孤决的勇气,我又开始了我的“抗争”。我又开始新一轮的“自我人格保卫战”,我又开始去找相关负责人要一个说法,但他们均表示不负责此事,至我发稿之时,医院没有给我任何回应。
        一路走来,我一直问心无愧,而这一段时间的申诉,我一直严格按照医院指令的步骤进行,从未有过不当操作。但医院一直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我也不知道还应该做点什么,只能借助网络的力量(我想这是普通百姓在事件得不到解决时唯一能想到的途径)。今天,我决定站出来,为自己发声。希望广大网友能帮我出出主意,能帮我转发让更多人看到,能借助社会的力量还我这个小护士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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