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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问问通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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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社局:通江县2014年10月全国普涨工资后,涉及到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涨幅标准,为何至今未按新标准执行!我们同年同时参工的人在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退休工资每月比我们晚退休几个月就高300多元,我们一直等待退休新工资标准的执行,为何至今杳无音讯。其中的原因我们这一阶段退休人员期盼得到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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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2014年10月底退休的也是按旧工资标准在执行吧。

发表于 2016-6-8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人社局的确不像话,本单位内部退休人员可按退休时工资标准计发,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就只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计发!而且不向退休人员作任何解释。其官老爷架子十足,这已具备腐败官员的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9 09:19
工资调整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上面没文件没标准,他们怎么给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9 09:47
巴山自由民:你有依据吗?

发表于 2016-6-9 2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2:38
通江人社局应引起高度重视。不是一两个人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0 13:19
合理

发表于 2016-6-1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局请出来走两步

发表于 2016-6-1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6-9 09:47
巴山自由民:你有依据吗?

    人社局同意给本单位一些退休人员按目前的文件计发退休工资标准,也有理在先:以后多退少补。外单位退休人员,就慢慢等新文件了。恕我不具体说明消息来源。但人社局主动公布一下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本单位职工(可不完全公布姓名,但退休人员是领导者,因属公众人物,应公布真名)的前后工资(注:要允许他人核查),岂不什么都一目了然了吗?人社局敢吗?

发表于 2016-6-11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自由民 发表于 2016-6-11 12:20
人社局同意给本单位一些退休人员按目前的文件计发退休工资标准,也有理在先:以后多退少补。外单位退 ...

若真有此事,那成何体统。
KTR

发表于 2016-6-1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人和工资这事 历代以来 最为敏感 我们应相信人社局 绝对不会厚此薄彼 国家没有政策 文件 规定 他们又当如何? 相信 理解最重要

发表于 2016-6-1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为何至今未按新标准执行和2014年10月之前退休人员高300多元”相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tjljs”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现就你所反映的“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为何至今未按新标准执行和2014年10月之前退休人员高300多元”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对于2014年10月1日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退休费的核定问题,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规定,对这部分同志,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按调标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际操作后,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目前,四川省对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在新的规定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新老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之间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其离退休费增加办法是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37号)的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离退休时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费(人月均约增加300元)。(此调标文件我局在2015年6月通过党政网和召开全县调标培训大会时已转发给各机关事业单位,如有需要请到用人单位或我局来查阅)
再次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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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通江人社局本单位内部退休人员可按退休时工资标准计发,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就只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计发”相关问题的回复
“巴山自由民”网友:
     针对你提出的“通江人社局本单位内部退休人员可按退休时工资标准计发,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就只按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计发”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实,县人社部门自2014年10月1日至今新增的退休人员共3人,我们在办理他们退休手续时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前的工资基数核定其基本退休费;县机关事业保险局同样按照2014年10月1日前的标准执行的退休养老金。不存在你说的人社内部退休人员按退休时工资标准计发养老金,而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就只能按20149月的工资标准计发的问题。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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