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60|评论: 27

[趣闻·杂谈] 两女被强传:恶警涉三罪岂能一歉了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1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两姐妹逛街散步,被陈姓警察莫名盘问,因未带身份证就被强制传唤。根据受害女上传的视频、微博自述和后来深圳警方的事件通报,可以明确无误地指控陈姓恶警涉嫌三罪,必须追究到底,岂能一歉了之?

    第一罪:涉嫌寻衅滋事罪。

    警察有盘查的权力,但没有任意盘查的权力,更没有任性盘查的权力。什么叫“有盘查的权力”?只有警察在执行真实公务(如堵截逃犯、处置纠纷、保护现场、维护公共安全等)前提下,对涉嫌公务有合理怀疑的关联人员拥有盘查的权力。关键词“合理怀疑”是警方行使盘查权的法理依据,如果没有“合理怀疑”就行使盘查权则属于任意(随机无厘头)盘查,如果任意盘查不遵守警纪警法则属于任性(滥用警权)盘查。根据现有信息,陈姓警察没有给出盘查两女的“合理怀疑”之合法依据,已经违反《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在已经违法盘查的前提下,陈姓警察又滥用强制传唤权给予恐吓,且有严重拉扯行为的恶劣情节,从而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2款之规定:(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因此,陈姓警察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

    第二罪:涉嫌非法拘禁罪

    陈姓恶警在违法盘查两女之后,再次滥用警权,采用暴力手段拉扯两女上警车,将两无辜弱势妇女强行限制在警车(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拉进警局,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之规定,陈姓警察行为完全符合该规定两大构件:(1)具体实施了拘禁行为,(2)拘禁行为是非法的。因此,陈姓警察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

    第三罪:涉嫌侮辱妇女罪

    陈姓恶警以非法强制手段拘禁两无辜女青年,在拘禁期间(包括车内和警局),多次以恐吓、低俗、出格语言(参见视频和两女微博自述)对两女实施人格侮辱,以至于两女被吓得大哭和记录员都看不下去了,陈姓警察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246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之规定。

    6月10日,深圳宝安警方公布处理结果:“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同时,也向全社会道歉”。6月10日下午,深圳宝安分局微博再次回应:“我局已关注到网上转发的流塘所民警执法不规范的视频。市局、分局督察部门目前已展开对该情况的全面调查。感谢社会各界对宝安警方的执法工作予以监督和关注。”

    毋庸置疑,深圳宝安警局尤其周兆翔局长应对危机的主观态度是非常积极的,这必须给予肯定。但是,在警局作风的日常管理、对事件性质的认知高度和具体对待涉事民警的处理思维是有待商榷的。

    第一,宝安分局对辖所警员的日常管理缺乏有效监察机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陈姓恶警强制拘传无辜的任性和处警过程的流氓习性绝不是一天炼成的,这与平时警局的有意或无意放纵有直接关系。陈姓恶警在警局询问两女过程中多次出言恐吓羞辱和事后又对出门两女的大声恶骂,都有记录员和派出所领导在场,但却没有给予任何训诫处理,这就有明显放纵的工作作风。如果不是两女幸运拍下了视频,陈姓恶警不知还会祸害多少无辜。

    第二,宝安分局对两女被强传事件性质的认知高度不够。陈姓恶警对两名无辜女女的恶行传唤事件,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伤害之深度,恐惧之广度,丝毫不亚于雷洋之死的全民忧虑程度,这不但是对深圳警方形象的一次践踏,也是对整个国家人权形象(尽管本没有形象)的严重摧毁,当然也是对王毅外长“只有中国人才有发言权”的一次响亮回答。

    第三,宝安分局对陈姓恶警处理思维保守。陈姓恶警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三重犯罪,事件应该通报平级检察机关和市局警署,宝安分局应该回避事件调查,绝不能以进入学习班、自我调查自我处理和赔礼道歉等轻描淡写的方式敷衍塞责。知法犯法,执法犯罪,拥法自重,枉法饰非,这是当下这国所有警务机构为所欲为的现场直播景观。宝安分局应该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纠正警风、严肃警纪、敬畏警法,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严惩陈姓恶警,以儆效尤。

    细细一查,陈姓恶警原来是武警团级转业安置的警员,1968年出生的他应该也有一官半职吧!这样一个流氓级别的老油子居然在宝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安然无恙,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可想而知,深圳警署至少宝安分局的整体素质是多么的不堪。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月母子 发表于 2016-6-12 21:24
你还想爪子嘛?猎艳不成,丟了狗盔盔,换房又上班的。

细细一查,陈姓恶警原来是武警团级转业安置的警员,1968年出生的他应该也有一官半职吧!这样一个流氓级别的老油子居然在宝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安然无恙,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可想而知,深圳警署至少宝安分局的整体素质是多么的不堪。

素质、素质、素质!"宝安分局的整体素质是多么的不堪"这话听来咋如此耳熟?

发表于 2016-6-1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母子 发表于 2016-6-12 21:24
你还想爪子嘛?猎艳不成,丟了狗盔盔,换房又上班的。

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好像不少!不分好坏,想讨好卖乖、摇怜乞尾主人的狗,可不是一条好狗狗。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就是对邪恶最好的鞭跶。

发表于 2016-6-12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凡碰到关于警察的帖子,人们一般都不敢留言,
只要事不关自己,都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老实说,我也是这样做的。
毕竟警察叔叔不是好惹的,他们不仅有托子,还有枪,轻则毛你两托子,重则穿你个洞洞,
不仅警察叔叔,其它暴力部门的叔叔我们一般也不敢惹。
但是没人说是不是就等于一定有问题或一定没有问题呢,我不敢妄下断语,乱说是要挨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饮老酒 发表于 2016-6-12 22:32
凡碰到关于警察的帖子,人们一般都不敢留言,
只要事不关自己,都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老实说,我 ...

警察本就不好惹,关于警察的贴子莫说留言,“就看你的了”几十个关于警察的贴子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一下子给删得干干净净,还没得一点说法。
多数是这样,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深圳宝安两姐妹已步蓬安两姐妹后尘!
至于谁是下一个雷洋,世事难料!:handshake
发表于 2016-6-12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美如画 发表于 2016-6-12 22:52
他们也应该付出代价了,去年冬天在宝安流塘派出所辖区的固戍村忘记不知道怎么回沙井上寮村了,我就到流塘派 ...

竟还有这事!
发表于 2016-6-12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美如画 发表于 2016-6-12 23:01
说不定我见过那个警察,真的,可惜新闻没把照片没传出来

视频那么清楚,左手还带着珠串,这就是流氓行为。

发表于 2016-6-12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丰老板王卫说:
如果这个世界用钱或一个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法律干吗?
发表于 2016-6-1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饮老酒 发表于 2016-6-12 23:24
顺丰老板王卫说:
如果这个世界用钱或一个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法律干吗?

可是,可是,这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蓬安,退休警察做错事,受害人声讨了近一年竟然连道歉都难,蓬安还能提法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6-1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饮老酒 发表于 2016-6-12 22:32
凡碰到关于警察的帖子,人们一般都不敢留言,
只要事不关自己,都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老实说,我 ...

你知道就好:lol

发表于 2016-6-1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向都知道的,不然我怎么会这么怂?
我最怕大盖帽叔叔了,惹毛了大盖帽叔叔要砸我(  ),抱我( ),打我( ),摸我( )。(请人妖做填空题):lol:lol

发表于 2016-6-1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无语

发表于 2016-6-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

发表于 2016-6-1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饮老酒 发表于 2016-6-12 22:32
凡碰到关于警察的帖子,人们一般都不敢留言,
只要事不关自己,都乐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然老实说,我 ...

这个酒鬼
还挺识相的
;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