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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feifei123

给李仲彬书记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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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真:010-67693691

发表于 2009-11-2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话:010-67691557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知道了  。我现在就任:事实就是事实,伪造就是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就是事实,伪造就是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上路




45#
诚者自成发表于 6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我说那些牛鸡儿日的当官的些,眼睛球日瞎了蛮,管一哈嘛,给人家处理一哈嘛,畜牧局的是你爹蛮?这闹起一天焦人得很啊!论坛都成楼主的了!

人情恰似纸,用完即丢,还带人情味,虚情假意顺水流。b]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以来,我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强国论谈、四川新闻网、各网站、报社就南江县畜牧食品局饲料监测所伪造假检测报告一事发帖,为了让广大网友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真相,我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于2008年10月24日同四川星缘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6000套“新科”预混料。2008.10.31号办理了准入证明,此时,饲料工业办说要办资格证【办资格证,没有培训,只是收了我几百元钱,填了一个证】、并说我们必须要对你饲料进行抽检。11月27日我送“2%新科肥育猪复合预混料”样品到饲料兽药监测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我1100元检验费。【开始要收我6600元抽检费用,我不同意。后他们商议收我1100元】在12.6号我打电话问报告回来没有?说没有。又在23号打电话,监测管理所杨沛燃说回来了,你来拿,是成都发的传真。我拿到该报告后,便向省检测中心电话查询,发现此报告系伪造,并于12月24日再次到饲料监测所以《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为由,要求该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
  2008年12月25日,省畜牧食品局通过市畜牧食品局电话责成我局调查处理此事。【在此饲料工业办等3人打电话叫我回来有事,我回来后,他们才是叫我帮他们背着,就说是我自己搞的复印件,我有录音。】后来通过了很多次协商,一次是在农纪委办公室协商赔我60000元,饲料归畜牧局。当时张福阳【副局】说:行、回单位开局领导会给我打电话,一等就是三周多,我就打电话问:张局说:60000不行,50000还差不多,我没同意,就挂了电话,我就去找了县委说了情况,后来回家,在车上时,张局打来电话说;你来畜牧局我们商议,去后协商为55000元。他满口答应,好、就这样处理,又叫我等电话,一等就是几周没有回音。我又找到畜牧局局长【徐朋】。局说:不要找我,找纪委。后来就是走司法程序:
但有几点不属实1、是畜牧局要抽检,不是我要抽检,2、撤销委托行政执法证不符,我在法制办问:是纪委在处理时撤销的。纪委处理是今年,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在二审时怎么才拿出委托行政执法证,在一审为什么说没有,复印件是哪来的,4、走司法程序是畜牧局和县委县长签字了的,不走就不管。

还有 1、在一审开庭时我方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一开口,审判长就说你不用说,我知道了。请问?你知道什么了,话在我口里还没说出来你就知道了,你他*的真是天才。2、我方走错了程序,不是民事案件,我承认。但我问了法院领导【院长】。领导给我解释的是不属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说不起,走司法程序走错了,该政府处理,怎么解释。



  
  各位网友,事发至今,南江县畜牧食品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违纪人员是应该严肃处理,对我经济损失赔偿,、名义损失、精神折磨、不应该赔偿嘛?
那比如:那我把你爹妈杀了,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事就完了。不是那样的话,我就是倾家当产,也要你赔偿我应得的损失,你们不是说你畜牧局有的是关系、有的是钱。那我们就看看还有没有王法。感谢你们的关注。 石成星 13219294366

发表于 2009-11-2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政府,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一转有关部门处理。

发表于 2009-11-2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政府,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已转有关部门处理。

发表于 2009-11-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人、  忽悠继续忽悠、

发表于 2009-1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建议你把你要反映的情况和你所经历的全部经过阐述清楚,甚至把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内容都公布出来,让大家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也许这么多广大的网民朋友还可以给你提出一些具体的、有价值的建议。看了这么久,也发表了一些意见,甚至还产生了一些分歧,有同情支持你的,有给你指责和合理建议的,法院也给你作了公开回复,但事情仍然没有一个完结。既然你在网络上发帖,说明你就有借网络这个平台想解决一定问题的愿望,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是你要把事情给大家说清楚,才能更好的给你提出合理化建议,你觉得这样对吗?这是第一。第二、发布任何帖子,反映任何情况,不要一开口就喊我冤枉、我委屈,这样做是起不到什么效果的,你的问题最终还得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给予解决。假如不如实反映情况,不但对解决你的问题没有什么帮助,反而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有可能会给你自身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甚至说,谁还敢来给你解决问题!第三、我提醒你一点的是:网络上我们可以闭着眼睛说,闭着眼睛闹,而问题的解决最终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因此,建议你遇事一定要冷静!第四、你此次发帖,浏览人数已达一万余人,留言已达近四百余人次,希望你从这些留言中获得一定的启示和帮助,也许对你今后的人生有一定的好处!这句话绝对是善意的!敬请不要生气和有其他什么不正确的想法!我不希望在网络上成为任何一个人的敌人,更希望成为每个网民朋友的朋友!最后,不妥之处,敬请见谅

发表于 2009-11-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9-11-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把重庆看看就知道老百姓能不能解决问题。这个年代就是关系的年代,是金钱社会。老百姓要解决问题是比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09-11-2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430#这是楼主发的,我看很清楚了,跟畜牧局回的得差不多。        今年以来,我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强国论谈、四川新闻网、各网站、报社就南江县畜牧食品局饲料监测所伪造假检测报告一事发帖,为了让广大网友客观公正地了解事情真相,我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我于2008年10月24日同四川星缘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购买了6000套“新科”预混料。2008.10.31号办理了准入证明,此时,饲料工业办说要办资格证【办资格证,没有培训,只是收了我几百元钱,填了一个证】、并说我们必须要对你饲料进行抽检。11月27日我送“2%新科肥育猪复合预混料”样品到饲料兽药监测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何碧、杨沛燃收取了我1100元检验费。【开始要收我6600元抽检费用,我不同意。后他们商议收我1100元】在12.6号我打电话问报告回来没有?说没有。又在23号打电话,监测管理所杨沛燃说回来了,你来拿,是成都发的传真。我拿到该报告后,便向省检测中心电话查询,发现此报告系伪造,并于12月24日再次到饲料监测所以《检验报告》系复印件为由,要求该所出具产品合格证明、收款收据。
  2008年12月25日,省畜牧食品局通过市畜牧食品局电话责成我局调查处理此事。【在此饲料工业办等3人打电话叫我回来有事,我回来后,他们才是叫我帮他们背着,就说是我自己搞的复印件,我有录音。】后来通过了很多次协商,一次是在农纪委办公室协商赔我60000元,饲料归畜牧局。当时张福阳【副局】说:行、回单位开局领导会给我打电话,一等就是三周多,我就打电话问:张局说:60000不行,50000还差不多,我没同意,就挂了电话,我就去找了县委说了情况,后来回家,在车上时,张局打来电话说;你来畜牧局我们商议,去后协商为55000元。他满口答应,好、就这样处理,又叫我等电话,一等就是几周没有回音。我又找到畜牧局局长【徐朋】。局说:不要找我,找纪委。后来就是走司法程序:
但有几点不属实1、是畜牧局要抽检,不是我要抽检,2、撤销委托行政执法证不符,我在法制办问:是纪委在处理时撤销的。纪委处理是今年,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在二审时怎么才拿出委托行政执法证,在一审为什么说没有,复印件是哪来的,4、走司法程序是畜牧局和县委县长签字了的,不走就不管。

还有 1、在一审开庭时我方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们一开口,审判长就说你不用说,我知道了。请问?你知道什么了,话在我口里还没说出来你就知道了,你他*的真是天才。2、我方走错了程序,不是民事案件,我承认。但我问了法院领导【院长】。领导给我解释的是不属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说不起,走司法程序走错了,该政府处理,怎么解释。



  
  各位网友,事发至今,南江县畜牧食品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对违纪人员是应该严肃处理,对我经济损失赔偿,、名义损失、精神折磨、不应该赔偿嘛?
那比如:那我把你爹妈杀了,我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事就完了。不是那样的话,我就是倾家当产,也要你赔偿我应得的损失,你们不是说你畜牧局有的是关系、有的是钱。那我们就看看还有没有王法。感谢你们的关注。 石成星 13219294366

发表于 2009-11-2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顶起   支持一下老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网友们关注,430#朋友,我帖子里面说的很清楚了,畜牧局造假就是事实。

发表于 2009-11-2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网友你们看了楼主的帖子里吗???有什么感想1、楼主讲的是事实。2、畜牧局造假畜牧局也承认是伪造,就更证明楼主说的是事实,3、关于法院是怎么回事,我们继续关注。4、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委托执法证、在法庭上不让说话、我们还进一步了解。5、我是打酱油的,还是继续关注。6、没得了。

发表于 2009-11-2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这是古人说的你要听听:把重庆看看就知道老百姓能不能解决问题,这个年代就是关系的年代,是金钱社会、老百姓要解决问题是比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09-11-2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发表于 2009-11-2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你所发的贴子,你娃原来注册了几个网名哈,自写自回来愚弄我们说。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就是事实,不用你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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