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凌某团伙成员在发现作案目标后,选择对方逆行的时候直接驾车正面撞击,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与凌某“碰瓷”团伙比,郑某“碰瓷”团伙作案手段同样暴力。5月24日夜间,该团伙成员驾车行至房山区长阳地区一餐馆附近后,一名团伙成员进入餐馆内寻找作案对象,在发现目标后电话告知餐馆外守候人员实施“碰瓷”作案,并最终敲诈事主近万元。
5月25日晚,在丰台区丰葆路“不夜城大排档”周边,该团伙竟然同时出动5辆高档轿车作案,在发现作案目标后,因对方车速较快,嫌疑人便驾驶车辆在路上穷追不舍、伺机碰撞,但最终因事主抵达目的地而未得逞。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完全不顾及其他车辆和路边行人的安全,极易引发意外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专案组经过案件会商,决定收网。近日凌晨,便衣警方及丰台分局等相关部门200余名警力组成的打击力量兵分10路,同时展开抓捕工作,在本市丰台、石景山、大兴、海淀等地一举打掉3个黑龙江籍特大“碰瓷”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47名,现场收缴作案用车10辆、假车牌照7副、砍刀2把等物品。目前,嫌疑人已移交丰台分局进一步审查。
此外,警方还发现另外一名骑电动车单独实施多起“碰瓷”案件的嫌疑人王某。该人作案方式为夜间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行驶缓慢时实施作案,以出租车为主要对象,事后常以电动车电瓶损坏或以身体受伤为由索要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赔偿金,仅2016年以来就索要所谓的“赔偿金”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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