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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共享] 【荐文】朱元璋的“免死铁券” (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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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7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元璋的“免死铁券”



[url=]2016-06-17 14:38:18[/url] 来源:湘声报◆唐宝民



  “免死铁券”,也叫“免死金牌”,是皇帝给有功之臣颁发的死刑豁免证书,犯了死罪的功臣及其儿女,可以免除死刑一次或两次。据历史作家张发财考证,免死铁券最早出现在汉朝,《汉书·高帝纪》中有“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券,金匮石室,藏之宗庙”的内容。免死铁券最初的功用只是一种荣誉象征,到了隋唐时期,才有了免死的功用。

  朱元璋坐定天下后,于洪武三年(1370年)颁赐了一批免死铁券给功臣们,徐达、李善长、冯胜、傅友德、陆仲亨、费聚、赵庸等人都得到了免死铁券,那么,朱皇帝颁发的免死铁券真的可以免死吗?回答是否定的,得到了免死铁券的那些功臣们,也大多都没能逃过朱皇帝的屠杀,上述这几位手持免死铁券的功臣,不是被处死就是被赐死。也就是说,免死铁券并不能免死,朱皇帝所发的免死铁券,就是“忽悠券”。

  为什么有了免死铁券,这些人还照死不误呢?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这个免死铁券的内容里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罪行都能免死,有个前提条件:“除谋逆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犯了一般的刑事罪,如杀死了人之类的,当然可以免死;但如果犯了谋反罪,这就不能免了,铁券就自动失效了。对于那些手中握有免死铁券的功臣们,朱元璋既要除掉他们,又要坚守程序正义,在法理上要过得去,就要想方设法让他们的免死铁券失效,怎么让它失效呢?就是给他们安上谋反的罪名。

  仅举李善长和陆仲亨为例,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突然宣布处死胡惟庸,罪名是“擅权结党”,胡惟庸是丞相,但这个人自以为是,在朝中培养自己的势力,形成“一人独相”的局面,把持朝政多年,大权独揽,官员的生杀升降全由自己做主,不向皇帝汇报……如此胆大妄为,当然不能被朱皇帝所容,朱皇帝便把他做掉了,同时,杀掉受牵连的胡党分子一万五千多人。李善长和陆仲亨与胡惟庸走得也很近,也可以认定为是胡党分子,但朱元璋并没有把他们牵进去,什么原因呢?原来是因为他们手中有免死金牌,即使牵进去了,也治不了死罪,因为胡惟庸的“擅权结党”不是谋反罪。怎么办呢?就得把胡惟庸案升级,让它变成“谋反”罪,经过一番精心运作,胡惟庸案果然升级到“谋逆”,如此一来,李善长和陆仲亨就也跟着犯了“谋逆”罪,免死铁券也就失效了,因而朱元璋便把他二人堂而皇之地处斩了。

  除了李善长和陆仲亨外,唐胜宗、费聚、赵庸等免死金牌持有者都成了谋逆犯,都被处死了,他们的免死金牌,没能救得了他们。朱升虽然是正常病亡的,但他儿子也没享受到免死金牌的保护,也因谋反罪被处死了。

  由此可见,朱元璋的免死金牌就是“逗你玩儿”!诚如张发财所言:“所谓的‘若犯死罪,免尔本身一次’不过是屁话,只一条‘谋逆不宥’就轻易碾碎了‘丹书铁券’的神话与光环。你永远玩不过制定规则的那个人。家天下的国家,皇帝的脸比川剧演员变得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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