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所叙述的均为事实!讲出来只是希望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能更公平、公正、公开,尤其是对相对而言比较弱势的下岗、失业、企业富裕职工,应该有更多的关心、关爱。
1958年在成都平原建立的钢铁厂,成都钢铁厂一直是成都市的大型国有企业,也是成都市名列前茅的利税大户。
2002年8月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成都65厂)公司强强联合成立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才没有"成都钢铁厂"这个牌子。
成都市政府规定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所有用人企业都必须参加。(注意如果成都钢铁厂按当时担任市长的李春城的市长令,那么到2015年12月底就有180个月)。
成都钢铁厂厂址在成都市的青白江区,而青白江区政府又规定区域企业必须在2001年5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注意如果按青白江区政府规定,那么到2016年4月底也才有180个月)。
在成都区域内,有在青白江区域内的成都钢铁厂,居然是在2002年8月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知道,而且是作为特困企业对待的,经过劳动部门批准,政府容许的(注意2017年7月才有180个月)。
作为企业下岗职工、富裕职工,在走进社会后,作为个体人员缴费,按成都市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缴费满180个月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因此许多下岗职工、富裕职工都必须在退休后继续缴费!
而那些没有下岗的职工却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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