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行为的确过激,理应承担后果。
但是,此事并非偶然,值得反思。
1.当事人多次上访无果。
2.乡政府的应急突击队员是干什么的?
3.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并不严重,值得陈书记大人,警察大动干戈吗?
4.如果,当事人反应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会发生如此后果吗?
5.16万不是小钱,小小一个村主任控制得了吗??????
6.当事人的行为也许很无赖,他们叫不动人民警察。
7.建立和谐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陈书记大人也许已经忘记。
8.“三个代表”学习时,陈书记大人也许请人代劳的,他在打麻将,喝茶,唱歌,按摩。。。。。。
9.当事人处理了,问题就解决了吗?干部是否问责了?
10.如果哪天打仗了,他们还会保护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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