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298|评论: 36

双重标准补偿 仪陇金城拆迁惹麻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样使用性质的房屋,在拆迁中却遭遇不一样的补偿。仪陇县金城镇原工人文化宫及电影院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中的此举,让被拆迁户刘琴不得不四处反映。

日前,笔者赴当地了解情况,刘琴的反映值得有关方面重视。

          补偿未达成一致“强拆”

2014年3月,金城镇启动这一片区的改造。据镇上介绍,实施此此改造工程的目的,一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二是改善当地交通现状,同时,利用改造修建大型停车场。

刘琴家住原电影院旁,由于住房临街,几年前,她与当地大多数临街居民一样,为了生计利用住房进行经商活动,并于今年3月10日,也即拆迁开始前办理了营业执照。

改造前的拆迁工作如期展开,但却遭到部分居民的抵阻。抵阻的根本原因,在于拆迁补偿出现分歧。刘琴就是其中之一。她在书面反映的材料中说,进入2015年8月,所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仍未签定,当地被拆迁户就被断水、断气、断电。

今年3月26日,她一家人被拆迁人员从家里强行赶出后,家门口被拆迁垃圾堵住,迫使她有家难归。

          强拆为拆迁方所为?

对于刘琴的反映,金城镇有这样的解释:拆迁工作由拆迁方负责。镇上对此事不清楚。

金城镇所说的拆迁方,指负责这一片区拆迁的当地一家公司。在与笔者见面的情况介绍中。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如是解释:对刘琴住房的“强拆”,是当地被拆迁户一致的要求。“刘琴住房位于被拆迁楼底楼,由于她反对拆房,整幢拆除受影响,最终影响到大家还房。”

这位负责人说,该幢楼房的住户们联名申请强拆,并称此举与拆迁公司和镇政府无关。他们采取刘琴所反映的作法,是顺应民意。

          刘琴不服补偿的理由

刘琴四处反映,早已引起金城镇注意。针对刘琴提出的“按营业房补偿”要求,金城镇政府与刘琴本人也进行过多次协商,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果。

多次参与协调的原金城镇党委副书记杨林介绍,拆迁房分住房和营业房进行补偿,前者补偿标准低于后者。而认定被拆房究竟是住房还是营业房,依据为房产证。

刘琴家的房子是住房,故按住房进行补偿。而刘琴坚持称自己的住房实际上在营业,故应当参照营业房进行补偿。刘琴之所以坚持,是因为与她相邻的两户人,和她是同样的情况,而且连营业执照都没有,结果被按营业房补偿。这让刘琴心里极不平衡。

令人奇怪的是,杨林否认的刘琴一说,被他的后任证实。新上任的金城镇党委副书记张祥满,据刘琴反映核查,其反映的那两户人果真按营业房进行了补偿。

          新任镇领导的解释

金城镇此片区改造拆迁至今,镇党政班子已换了两次。

当地居民猜测,这可能与拆迁问题相关。也有人觉得,这是正常的干部交流。

刘琴依旧在告。她不想打官司。“我告政府能告赢么?”她认为,自己所居住的片区改造拆迁,主导方是金城镇政府,拆迁公司是政府委托的,那么,能化解她拆迁补偿矛盾的,只有金城镇政府。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

针对刘琴所指两户邻居的补偿,新任金城镇领导调查后回应:两户邻居当年从原仪陇县电影院购买房子时,电影院是按商铺房的价格卖的。所以拆迁补偿按营业房补偿。

刘琴对此更不服气。近日,她再写控告书。据悉,时任县长秘书已收到,并带话说,同样的事情同样对待,公平公正。这令刘琴看到一丝希望。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6 收起 理由
自由拍客 + 6

查看全部评分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6-21 20: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5_153:}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6-2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件小事,久拖不决!希望尽快得到妥善解决并回复为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0:23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件事,不要让大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希望。望政府能尽快妥善处理此事,给大众和被拆迁人一个答复,得到公平对待

发表于 2016-6-22 0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又来了啊。细细想下,你的商品房拆了却硬要开发商陪你相同平方的门面,岂不痴人说梦。如此说来,我川剧团3套房子拆了我也要叫开发商陪相同面积的门面,我岂不就能一夜暴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0:48
我国法律针对政府拆迁的依据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但是政府却以拆迁与他无关,在未达成补偿协议之前,强行断水、断气、断电,甚至堵塞被拆迁户近出等方式强行拆迁,并采用威胁、暴力手段,违法拆迁。依法应当追究政府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目前,相关人员为推脱责任、一直将责任和理由推卸在我的身上,他们不仅没有进行阳光拆迁,而且还导致其中一户患者死在拆迁户的屋内、情节恶劣,请求各位公众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1:00
暴力强拆所发生的事情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image.jpe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1:17
这些都是图片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1:53
支持同等条件,同等对待。旁边两个住户,与你一样,都是住房改门面,都是补偿的商铺,而且都没营业执照。你有营业执照,却按住房补偿,肯定不公平。是不是关系不到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8:49
图片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image.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26
对于政府前后说法不一的情况,说明政府肯定还是有所隐瞒并不是对所有都是公平公正,我还是希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不应该有任何偏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39

我家住金城派出所对面的,知道一些这件事情,既然她隔壁两家同样性质、同样使用、且没有营业执照、甚至借的营业执照都能以商铺赔偿,而她们家既有营业执照,也同样早在营业,为什么不能得到公平对待呢,请大众关注,这样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吗?这样的政府公信力又在哪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45
政府将责任推到拆迁公司,是掩耳盗铃的做法。这种拆迁,完全就是野蛮拆迁,违法拆迁,强制拆迁!应追究这帮强盗的责任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45
我朋友事2010结婚的时候就在刘琴  他们家租的婚纱   盘的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47
她们家为什么会落到不公平对待   征服公性力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09:53
政府太黑暗!赔偿公告都没看到!人家不是营业的,如何办到营业执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10:00
据我所知,他们家房产虽是住房,但却在2010年就开始经营化妆、婚庆等业务了,我结婚时就是在她那里给新娘化的妆并主持婚庆,花了我七、八千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10:03
总而言之一句话 强拆就是违法的!!!政府等相关部门知法犯法!!!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10:05
总而言之一句话 强拆就是违法的!!!政府等相关部门知法犯法!!!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2 10:58
我隔壁两家人根本没有营业执照,有一家人甚至借来的营业执照,他们两家都赔的是商铺房,我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为何不能得到同等对待。我找张书记已经证实他们两家人的房产证跟我的房产证性质一样,为何政府不公平公正对待。我支持政府项目,落到如此不公平对待,政府公信力在哪?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