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广西民政厅窝案给我们敲了啥警钟 吴仁寿 2007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在该区民政系统挖出以民政厅原厅长张廷登为首的贪污贿赂窝案串案65件80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4人,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7月14日《检察日报》) 一个系统发生如此大范围、人数众多的职务犯罪案件,令人心痛。广西民政厅窝案串案给我们敲了啥警钟?分析此腐败窝案,笔者以为,起码有以下几个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和警示:其一,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许久以来,这句民间质朴的话已经深深刺痛着民众对官场的一种愤懑。在张廷登上任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内已出现职务犯罪现象,张廷登作为一厅之长上任后,不但不进行整治,还参与到收受贿赂的违法犯罪活动中。 “贪厅长”自身不正,无恶不作,不仅他自己逐步走向了深渊,更助长了民政系统的腐败行为,既害了自己,还给手下起了“榜样”,结果,导致上下一起“捞”,捞出了“一张巨大的腐败温床”,最终导致众多官员一起卷进“腐败漩涡”,整个系统发生大面积“塌方”,酿成大面积的窝案串案,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这种现象、这个教训值得深思。其二,监管严重缺位,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是导致贪污贿赂窝案串案的重要原因。张廷登2003年4月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致2008年2月案发达15年之久,其何以能“潜伏”15年?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张廷登的腐败行为还是他的一个亲戚韦某的儿子涉嫌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2008年2月28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来到该县马头镇巴造路韦某的住房执行搜查任务时,民警在韦家发现了大量的名酒、名牌衣物、两个保险柜和一个铁皮柜,里面是大量的现金、贵重首饰、手表及房产资料等。经清点,共有现金人民币547万元、美元5.7万元、港币1万元,户名为“张廷登”的美元存折一本,及首饰、名牌手表40余件,还有3套房地产资料,由此揭开张廷登的贪污贿赂案。除张廷登案外,2007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还先后查处了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服务原中心主任梁某受贿案、民政厅后勤服务中心原正副主任黄某和陈某受贿案、民政厅原副厅长陆某受贿案、广西福利彩票中心原主任何某和书记杜某受贿案、民政厅救灾处原处长龙某和军转安置办原主任叶某利用主办审查、计划向下拨款的职务便利,索取回扣的问题。涉及的都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可见对“一把手”的监管严重缺位。再者,广西民政厅窝案既有本人贪权专断的一面,也有现行制度有利于集权而不利于分权的一面。极有必要针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情况,从制度上分散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其三,相关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民政部门管理着政府的一大摊社会事业,担负着扶困济贫、安抚民心的重任,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政府把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民政事业中,民政部门的工作涉及的社会面多,民政部门资金和权力集中,掌管着大量民政福利资金的使用和各项民政福利项目的审批,是一个资金和权力集中的国家行政机关,如果相关制度不完善、缺乏制度的制约,极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侵吞公款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因此,如何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的发放、各项民政福利项目的审批,建立更加严密的问责条款,强化监督机制,杜绝某些人中饱私囊,使国家的钱财不至受损失,很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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