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盐亭县城若有若无地设置了临时红绿灯。之所以说“若有若无”,是因为这红绿灯是有时有,有时没有,天晴有,下雨没有,领导检查时有,平时好象没有。7月27日,差点被我遗忘的临时红绿灯又很着急地放置在各个路口,武警巡警很阵仗地也巡起了街,看来今天又有领导要来视察。
从红绿灯很自然地想起不久的以前,“成都别克疯狂”“杭州胡兵飙车”“胡彦斌疲劳驾车”等等又等等。作为一种交通规则的标志,红绿灯在公民心目中自然是敬畏的(除非醉了酒),首先,红绿灯在交通指挥中指令是明确的,该红的时候就红,该绿的时候就绿(除非故障)。其次,红绿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交警的工作强度,避免在交通指挥中的一些感性的因素。对于我个人来说,特别是我这种长期生活在边穷小镇的普通公民来说,红绿灯不仅新鲜,而且象征着生活的改变和希望。所以,我总是很着急:为什么红绿灯怎么还不固定安装在各个路口?
不过,话又说回来。前面提到的几个轰动事件,无不与咱们的红绿有关,看来光有这红绿是不够的。同为社会规则,法律和红绿灯在我这个本分公民心目中同样神圣。然而,很多时候这法律更让我这个普通公民不解。我不是法学专业人士,对法律的了解也只是些通俗的皮毛的内容。可是有不少关于法律关于社会规则的奇怪现象,总是让我对法律感到迷茫。首先,我知道前面提及的影响比较大的案件的判决已经让不少包括法学专业人士的公民的质疑。其次,我国的法律条文在普通公民心目中涵盖广泛,不可谓不明确。却在某些执行中让人感觉模糊,难以领会。也有部分人士指出,我国的社会规则因为法制进程的原因需要逐步完善。社会规则的全面普及和明确执行也一定会在遥远的将来得到公民的认同和遵守。
那么,简单的红绿灯和复杂的法律条文给了我什么样的启示呢?那就是,简单的容易被理解,复杂的容易被误解。关于社会规则,有总比没有好,早有总比晚有好,若有若无总比纯粹没有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神圣的红绿灯周围,高举社会规则全面普及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领会并践行“若有若无”的传统精神。为我们论坛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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