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微视营山”微视频创作大赛
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示我县秀美风光、民俗传统文化、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提高营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给广大摄录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打造我县群众文化生活新亮点,决定举办营山县《首届“微视营山”微视频创作大赛》。
如果您才思泉涌、创意无限,如果您勇于挑战、作品优秀,如果您热爱营山、愿意用您的镜头去展示营山,我们诚邀请您踊跃参与本次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营山县委宣传部、营山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营山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营山县文化馆、营山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选题创意方案报送时间载止2016年8月30日;成品视频报送时间载止2016年10月30日。
三、征集主题
讲述营山好故事、传播营山正能量。
四、内容和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独特的营山人(含身居外地的营山乡友、外地在营山工作生活的各届人士)、营山事(包括历史的和现实的)、营山景、营山物(含营山各类特产、饮食服务等)、营山民俗民风、风土人情等营山元素,采用大众化表达方式,多角度展示我县基础设施、经济商贸、重大项目、民生改善、社会事业、群众文化、青山绿水自然生态风光、丰富历史文化底蕴、干部群众向上向善的精神面貌等。
(二)参赛作品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立意健康向上。
(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构思新颖,情节感人,耐人寻味的特点。
五、征集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微视创作团体(含文化公司、广告公司、文化工作室)和个人。
六、征集程序
为避免重复制作,好中选优,采取先报送选题创意方案,待创意方案审评通过后再进入拍摄制作(相同内容原则上以先申报者优先),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宁缺毋滥,务求精品。
第一步:报送选题创意方案(样表附后)。
具体要求是:
1.要有明确的片名(片名要简明扼要、画龙点睛、新颖别致,但要避免噱头)。
2.主题突出、有明确的营山元素。
3.内容要求真实,集中凝练,要有具体的情节。
4.要明确的完成时间。
第二步:拍摄制作视频。
具体要求是:
1.确保原创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首次发布。
2.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时长:3--5分钟。
4.格式:用MP4封装。
5.分辨率:为提高视频的品质感,建议使用1080P。
6.码率:10—15Mbps。
7.帧速:25帧/秒。
8.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无杂音。
七、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110号,邮编:637700。
2.邮箱地址:572287310@qq.com。
3.联系人:刘粲,电话:0817—8366363。
4.应征视频投稿时以光盘或U盘方式报送(一式两份,为确保万无一失,可同时提供光盘和U盘),投稿时须附微视作品剧本;注明作品提供者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并在信封左上角标注“视频征集”字样。
八、评选办法
(一)主办方、承办方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次评选,评选入围作品10部。
(二)主办方、承办方为入围作品搭建各类传播平台(包括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映,根据社会公众对入围作品浏览率、点赞率、评论等社会反响情况组织复评。
(三)进行鉴赏、点评及表彰奖励活动。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9000.00元/部,证书一个;
二等奖2名,奖金7000.00元/部,证书一个;
三等奖3名,奖金4000.00元/部,证书一个;
优秀奖若干,证书一个。
十、作品运用
(一)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作品将向上级宣传部门和媒体推荐上报(如再获省、市奖励,奖金将全额支付给创作团队或创作个人,荣誉与主办方、承办方共享);
(二)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营山政府网站,营山电视台,营山播报,无线营山,南充新闻网营山分频道等媒体,车站、楼宇、电梯等LED显示屏、“三下乡”活动进行宣传展播;
(三)适时制作外宣品。
十一、作品产权说明
(一)所提交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严禁抄袭,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有侵权情况发生,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入选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对入选作品有权在今后的公益宣传活动中编辑使用,不再另支付稿酬。
(三)主办方、承办方将以电话、公告方式通知入选作品提供方,如遇无法联系情况,将视为作者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十二、其它事项
(一)本次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二)观看优秀微视作品可到下面的网址,
(网址:http://www.sctv.com/v/zt/bbksc2016/)。
2016年6月30日
营山县首届微视频创作大赛作品选题创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