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级机关公车已被全部封存
就在昨天(6月30日),市级机关的全部公车被一一封存,并将陆续停放在指定位置。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公车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公车封存程序。
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旨在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变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模式,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机关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根据《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取消车辆的处置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共同负责,遵循公正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防止浪费的原则,按照规定统筹组织实施。
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据了解到,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依据。根据评估结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或公开拍卖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由市国资委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余额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市级国库。
公务交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
根据《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达州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县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和机关工勤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
根据《达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市级机关实行总量控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等10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每个县(市、区)本级保留不超过65辆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乡(镇)保留车辆必须按照有编有车保留。
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改革实施后,我市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将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中央提出“六个不得”的要求:
“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福利;
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
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从今天开始领导干部公务员就要和我们老百姓一起坐公交车出租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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