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芝苞乡党委政府目无党纪,目无国法,抗拒党中央的反腐倡廉工作,违背党中央的三严三实的会议精神。 理由在樱桃村支部书记杨正发滥用职权,无党纪,无国法,以权谋私,骗取国家大笔资金。
在四社也就是杨正发的本社,在刑人员吃低保,还给在刑人员的精准贫困户人口之一。
在他本社的杜洪恩家庭不是五保户,杨正发却给办理了五保户,(家中有妻子:马继宗,儿子:杜兵,在至诚镇有房有车,女儿:马琳:在巴中买了高级住房,家有百万家产。孙女:杜娜,杜娟,在至诚中学读书,象这样的家庭是五保户吗?)
乡村干部在杨正发家中吃的生活费,每人每饨报账50元,烟酒在外,有这样的标准吗?
在2009年度国家给樱桃村下拨了村镇地建设资金20万元,这些资金到了何处?不知去向。
上述所有问题:芝苞乡党委政府全部回复的是不属实,真的不属实吗??
一条一款全部真实,到时候看芝苞乡党委政府如何向老百姓交待。
希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重大案件!速来处理,百姓在期盼!!
201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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