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家父张某于2012年3月初,以立案侦查为由被公安拘留、继而在守规的取保候审后被检方提起公诉进入羁押,至今日——1600多个日日夜夜——期间无任何公诉人在成都市看守所对其被控案件予以询问,反倒是来自川内六家知名律所、八位刑事学者和代理人近400余次的会见——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被律师会见这么多次,完全打破了成都市看守所的会见记录!那又究竟是怎样的案子会让当事人如此坚守???若不是真是冤情,谁能坚强地支撑到现在???
四年多来,家父的案子在反复退侦、补证的情况下,走过了一审、二审、重审到如今正面临的最后一次审理——这期间对当事人的各种身心摧残早已不是文字能刻画的,是常人无法洞悉想象的!在全国弘扬倡导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改革下,家父仍陷司法内外因素的角逐而深陷囹圄!不同阶段向各相关部门投递的《情况反映》均石沉大海、无人问津!我们虽只是普通百姓,可是在网络得以迅猛发展的今天,会有让我们发声的地方!!
家父和家人们坚守到今天,散尽积蓄,特别是已近古稀的父亲病痛缠身下还在不见天日的高墙里遭遇了非法体罚,让我们支撑下来的是——我们坚信多位名家学者不约而同地结论——该份指控并不成立,当事人张某符合无罪条件、应予改判无罪!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作出的刑事裁定:“经合议庭审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判认定张某犯XX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简单的民事纠纷、人为包装、他人主观拼凑犯罪要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加之拉锯审理导致案件已超出了法律本身的范围,而是当权者诸多因素的权衡——这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特别是在当事人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相关规定,即要不严格执行法定审结期限,要不予以取保候审——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种种权利,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完全被漠视!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寒来酷暑,若人人能有一点同理心,推此即彼,换位思考,或许就不会有这么多冤屈!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呼吁、呐喊,直到此案能真正得到公平的审理!!
(请热心人士予以转载,救救我的父亲!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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