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主体责任,落实在基层,要害在一把手。 然而当前,一些基层党委,有的“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会、讲话;有的抓业务硬抓党务软,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一些“一把手”,有的怕“影响团结”,遇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怕“丢了选票”,七绕八弯、能躲则躲;或是怕“跌了份儿”,觉得事必躬亲与领导身份不符。有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光打雷不下雨;有的只管布置、不管是否落实。有的还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纪委是管纪律的,是专责机关,一谈到党员监督工作就觉得是纪委的事,忘了监督也是党委的分内之事,一谈到全面从严治党就把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同起来,习惯性地把责任推给纪委,把纪委挺在前面做挡箭牌,忘记了自己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基层的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但凡平时管理稍微严格一点,真正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去要求,一些党员干部就不至于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得到落实,除了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外,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更要在其位、谋其政。这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出现问题,就要被追责,典型的还要被曝光。不久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让失责必问成为了常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对“责任田撂荒”的党风廉政责任主体进行“一案双查”已然成为新常态,那些还想着做“好好先生”,不愿、不想、不敢红脸出汗、动真碰硬的党员领导干部,可得留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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