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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571|评论: 5

请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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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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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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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招公告显示,加分由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证明等材料来定,为什么有些人应该加的分数,没有加,而有些人的加分存有争议!请根据由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证明,再次核实!
2.根据省的加分文件显示,加分是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为什么查询得知的,政策性加分是纳入折合前的加分计算。如:政策性加分6分,笔试成绩61分,总分 67 分 折合后成绩33.5分!请重新计算总分,和折合分

发表于 2016-7-2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设《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设《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写作》)、面试三科考试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写作》)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1 17:05
不同地方解读不同,希望能有一个答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2 08:34
人家说的是笔i试折合后加6分,因为笔试有时考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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