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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八达岭“虎咬人”视频首次完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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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1
既然晕车,你就不该坐车去动物园。纯粹是胡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2
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2
不守规定,应得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2
该死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3
活该,咋不都咬死勒,素质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3
活起也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3
纯属不要脸之举,自己不守规矩就得承担责任,如果这种无赖行为让他们得逞了,将会开一个非常不好的头。实际上被老虎咬死的应该是这位女士而不是她母亲。当然她母亲从小没教育好她凡事要守规矩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只不过代价太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3
支持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4
生命诚可贵,且行且珍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4
人不如畜生,说不负责任的都特莫是畜生…这还需要理由?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5
自己不守规矩,还好意思索赔,不要脸!坚决不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5
是我一毛钱都不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5
老虎好冤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6
说的对,看到都恐怖,不要出来吓人,出门先戴面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6
动物园没有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6
擅自下车后果,自己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6
咬伤了人就该赔钱,打个比方,每个单位都标记有安全生产,那出了工伤也是自己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6
坐车晕开车不晕,这借口编的真好!200万少了,该索赔250万!和着傻逼女正好对的起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7
见过不要脸,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自己不守规则害已害人,还要受害的他赔偿。无耻至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4:08
自己犯下的错不要加载到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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