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四川以省委办名义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党的建设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进反腐倡廉,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期望,是党保持生命力的重要保证。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875.8万名。要管好拥有一个8000多万党员的党,既要有对策,也要能落实。 在对策上,中国共产党依据党章,先后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利用党内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形成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党建局面,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 在落实上,抓住县委这个关键。首先,县委作为党的一级组织,可以自上而下地传达来自上级党委的指令。其次,县委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可以有效领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最后,县委更加了解基层党建的具体情况,有利于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以责任清单的推行为基础,以日常监管和问责为手段,以县委为中心点,切实加强和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网评员: 李佯桂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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