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在攀枝花普达阳光工地务工(接手时房子修到4层,严重质量问题,人员换了两次)。2014年9月房子交工后老板卸磨杀驴,还有4个多月的工资老板不给了(后来才知道黑社会的,还开着摸摸店呢)。我去找劳动局,跑了无数次,说我没合同,能确认的不足5000元不予立案,人家鸟都不鸟。最后我就去上访啊!给攀枝花市长信箱也写信了!还是没得卵用。最后我就给省长写信了,好像有了点用,他们立案了。经过我党行政机关高效的严格的侦办得出了一个结果(看附件)。我感觉无语了。原来行政效率最高的是城管和贴罚单的警察。可我这事找不上他们啊!我以前对新闻里拎着汽油去赶公交的人很不理解!背着炸药上法院的更不理解!如今我都原谅他们了。:(求大家说说啥办法能要回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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