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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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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9:54
“有钱人"养狗当儿子、孙子,现在可以升级当她“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03
我们工作犬咬了人都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14
好吧!哪天你去路上突然跌倒吧!就说过往汽车没有栓绳子,把你吓到的。机场附近的人也可以跌倒,被飞机这庞然大物吓到了,没栓绳子。……去吧中国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16
判的好,既然要养狗,就要做好监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21
判这么多,过分了吧,这种老年人本身有病,这下全赖狗狗主人,儿女也巴不得弄两个钱钱,唉,不过,狗狗出去确实应该栓绳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35
养狗的錢太多了,爱心应献给穷人,该赔,赔得太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0:59
女人耍狗儿,男人耍雀儿,耍出事来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02
为成都的法官点赞,希望判决的执行情况不会打折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06
最讨厌那些养狗的,决对应该担全责,娃娃曾经被狗吓过,法律是公正的,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24
现在很多人带狗出来都不栓绳子、真的吓人!确实该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24
这个判诀是公正的。许多小区已“狗满为患”了,政府应下决心制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26
判少了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29
正确判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31
养啥狗嘛,真是烦养狗的,我是十六楼,经常有狗毛从上飘到我阳台上,因为上面有养狗的,又不卫生,又不安全。吓到人就是要全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54
应该全陪。而且还要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08
法院判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22
判得好,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32
小区本不该喂狗,判的好,狗主人负全责,而且伤人还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33
这算是赔德轻的了。它的狗妈妈喜欢它又不把它管好所以赔个30万都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49
狗主人应该承担全责,这是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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