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书 蓬安县委、蓬安县人民政府、蓬安人民武装部、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蓬安县公安局: 我叫李旭忠,男,家住四川蓬安县福德镇石泉村八组,身份证号码51292619730328567x,西藏退伍军人,目前在深圳打工,联系电话 18665979190。因唐洪仙(四川蓬安县开元乡卢朝门村四组,联系电话15181720302)多次盗用我身份信息处理违章违规,县检察院职工王学成(唐洪仙亲属)涉嫌现利用职务之便粗暴干涉东城派出所调解,我的合法权益已受到严重侵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于2016年8月1日下午4点左右,发现我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后到交警队查询交通违章违规情况,原来是唐洪仙盗用我的身份信息致使该事件发生,经交警队通知唐洪仙本人到场接受询问;交警队依章按规出面协商处理,唐洪仙拒不配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很难达成一致,后一致同意到东城派出所调解处理;在该派出所内,唐洪仙的众多亲戚早已严阵以待,百般阻挠调解,其中王学成(检察院职工)以东城派出所无管辖权为由,强行带走唐洪仙,多次拒绝该派出所的再次调解! 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我又到东城派出所问询昨天调解结果情况,该派出所说已将该事件处理权移交北城派出所;当我到北城派出所时,发现王学成与派出所工作人员早已有所接触!视频资料附后……我作为复员退伍军人,守法守规,现我两个儿子还在部队服现役。我有证据充分表明王学成有干涉派出所公正处理此事的嫌疑,严重干扰该事件处理的公正性,请贵院明察!我作为一家主要劳动力,现母亲体弱多病,妻子又有忧郁症;目前我在深圳打工,若因这个纠纷处理不好,必然导致我失去现在的工作,甚至失去我的家庭!若真出现这种情况,我将依法依规提起诉讼,甚至不惜层层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请求依法介入调查县检察院职工王学成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处理相关人员,以正视听! 此致 军礼! 投诉人:李旭忠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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