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鹭湖宫十一区业主微信群内群情激奋,众业主彼此商议,互诉维权心得,纷纷提出了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或进一步提起集体诉讼的想法。对此,本站做了深入调查,据悉: 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2016年3月30日为四川置信实业有限公司在国色天乡四期五号地块“鹭湖宫11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约定的交房日期; 2、2016年3月间,四川置信实业有限公司以邮政EMS的方式向该地块商品房买受人发出了收房通知,但该收房通知却无四川置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官方落款(缺公章印); 4、事实上,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鹭湖宫十一区的房产需要经过规划局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后,方达到交付条件。而目前,鹭湖宫十一区,尚未通过规划验收,且消防安全验收亦未达标,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也不应当交付使用。 综上,四川置信实业有限公司构成逾期交房,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十一区业主维权组织透露,目前拟就该违约金主张权利的业主多达百人有余,其余还没有提出具体维权诉求的多是一些外地购房者或尚未收房的本地人和老年人,因没有加入到业主微信群或qq群而无法列入统计而已。
笔者笼统的计算了一下,根据该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违约金为每天0.04%,以2016年3月30日为起点计算,截止七月底,以每月30天估算,则,每万元的违约金将达到:10000元×0.04%×120天=480元。而鹭湖宫11区高层住宅约计900户左右,小户型签约价格40万左右,大户型签约价格80万左右,其中小户型房产大约是大户型房产的三分之一数,合计预估鹭湖宫11区高层住宅900户,平均每套房产价值55万元。据此:480元×55×900=2376万元,即:仅鹭湖宫一处房产,四川置信实业有限公司因逾期交房四月,须承担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或达人民币千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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