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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强烈要求撤换幸福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再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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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强烈要求立即召开业主大会   
更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再次报告
白塔街道办事处:
      我们幸福里小区坐落于高坪区江东大道220号,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幸福里小区至今未通过验收、附属设施未配备完善、不能办理产权证等。为了接房我们只有通过堵路、集体上访等手段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区政府专门设立一个“幸福里小区维稳领导小组”机构,以维持我们小区的稳定。
我们幸福里小区业委会于2016年2月22日成立。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等职责。但业委会成立后未代表我们业主出面协调解决小区验收、附属设施、房产证办理等问题,反而在小区激化矛盾并与我们业主吵架、打架。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比如:收取公共收益、提高车位租金、招聘物业公司)业委会肯定就会出面,并在我们业主未授权情况下起诉原物业公司,制造不稳定因素。
鉴于小区形式不容乐观,市房管局于2016年5月4日组织高坪区各部门于幸福里小区召开了现场会议,就新物业招聘是否合法,决定由白塔街道办主导调查处理。2016年5月18日白塔街道办事处在幸福里小区组织了为期一周的调查摸底,但长时间未出调查结果,小区事宜未得到任何解决,造成我们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失。为此,区维稳办于2016年6月1日组织了各部门于信访局105室再次召开会议,并出具高信联办纪【2016】3号文件要求:该项工作由白塔街道办牵头,区房管办协助在两周内完成。但至今两个月过去了,白塔街道办依然没有出具任何调查结果,业主大会也没有召开,小区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我们业主的损失在继续扩大。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业主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有权撤销其委员资格。此前,我们就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签字要求撤换业委会成员的报告,我们业主未收到任何答复。为此,我们业主再次上报白塔街道办事处,请求白塔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领导要求及会议精神,依法依规立即召开业主大会,更换业主委员会不合规成员,选举出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来维护我们业主自身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小区存在的问题,遏制我们业主利益的损失扩大。否则,我们业主将继续通过曝光、上访等方式维权,甚至通过行政诉讼手段来彻底解决我们小区问题,以此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白塔街道办事处在10天内予以回复,否则,我们业主将通过行政诉讼其不作为行为给我们业主造成的伤害。
特此报告


                                                         幸福里小区业主
                                                        二0一六年六月十日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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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8-1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当地
发表于 2016-8-1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关于网帖《关于强烈要求立即召开业主大会更换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再次报告》的
回    复

“简单单调”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幸福里小区和谐稳定情况的关注。
自去年以来,由于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幸福里小区业主多次到区信访局反映情况,为了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信访、公安、房管、办事处等部门为主的高坪区幸福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今年3月,幸福里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协助区幸福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在小区里开展了大量、正面的工作。
由于,业委会的一些工作也受到了小区部分业主的批评,特别是在今年4月发生的评选新物管一事中,发生了部分业主和不明身份人员的激烈语言对抗等问题,严重影响小区的和谐稳定。为此,区幸福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信访、房管、公安以及我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进驻小区内了解情况。当时,共有126名业主参与调查,调查中,50名业主明确表态支持业委会,65人明确表态不支持业委会,另有11人未明确表态。同时,62人要求更换业委会,占接受调查人49.2%,要求更换业委会的呼声较高。鉴于小区管理属于小区业主自治,业委会的产生、更换是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前,我们一方面要求业委会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正在与房管等部门衔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事宜。
“简单单调”网友,您在网帖中发布的文件,确有其事,文件要求我办牵头、区房管办协助做好“妥善协调好新旧物业移交期限及遗留问题”,我办及区房管办也致力于此方面工作,但是有许多业主指出、或在互联网麻辣社区发帖,质疑新物管公司在参加业委会评选时没有取得物管资质的问题,前期物业公司也以市房管局正在核查招标是否合法为由,书面拒绝退场。此事涉及到行政权属管理的问题。在上次调查结束后,区幸福里小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已书面向物业管理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房管局通报情况,请市房管部门对新物管公司参与聘选是否有效作出处理,目前市房管部门正在处理之中。
“简单单调”网友,请您放心!我们一直在关注和跟进幸福里小区问题的调处。同时,欢迎大家直接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6日

发表于 2016-9-1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16 12:12
必须从选业委会成员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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