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是四川省内江市的一个县,是泸州市、重庆市三地的交界处。在这边际小县城里,虽然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那么透彻,对党员干部的要求那么严格,然而一些部门的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不作为,乱作为的办事作风依然十分严重,其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谁能揭开呢?
每当烈日炎炎的暑期到来时,家长和孩子们都希望有个能避暑降温,休闲游玩的好去处。于是,我们于今年4月份通过住房抵押向银行贷款投资80余万元,在隆昌县城新建了一个水上游乐园供孩子们避暑降温游玩。设备设施安装完成后,我们从4月12日开始,先后到隆昌县工商局、隆昌县文体广电局、隆昌县卫生局、隆昌县住建局、隆昌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来,他们组织了相关部门人员来看了现场,要求我们一定要把证办下来了才开业,没有提出其他任何意见。然而,当我们去办证时,他们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去工商局时叫我们先去文体局、卫生局办了他们才办,去文体局和卫生局时又说工商那边办了他们才办,后来我们又反复在部门之间奔走,一会又说要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出证明,去了又告诉我们办证跟他们没有关系。一直到7月底,在几个部门之间跑了整整4个月20多次,就这样被他们相互踢来踢去。最终还是没能把证办下来。他们部门之间一直就是这样不知什么原因,反正不办理许可证,经办人只是说领导没同意不敢办。
到了7月中旬,眼看天气越来越热,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要求游玩,我们开始试着营业,其间,相关部门也来过现场,要求我们先办证再营业,并告诉我们租用这块土地上承在土地纠纷。要我们马上关闭,否则要查封罚款。后来,我们去周边了解到,这块土地的确承在纠纷,但在同一块土地上,除我们外,有经营停车场的、经营洗车场的、还有足球培训中心,其中,停车场和洗车的还办了经营许可证,足球培训中心也是没办理任何证。我想知道:为什么在同一块土地上有的能办证有的不能办证呢?为什么在同一块土地上有的无证可以经营,我们就不能经营呢?
我们还了解到,在隆昌县城另外还有两家水上游乐设施,其中一家是住建局自己开的,一直在对外营业;另外在隆昌县还有一家都英水上游乐园,据说是办了证的。周边老百姓告诉我们:要是我们开业了,那边两处就没多少生意了,还告诉我们说有领导在里面都有股份分红利(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难道这真的就是我们办不到证的原因吗?不过,我想知道:为什么同一种行业他们能办证,我们就不能办证呢?为什么同一种行业,他们能经营,我们就不能经营?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到底可不可以经商?这些党员干部到底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谁能揭开这些官员背后黑暗?


——住建局游泳池(对外营业)


——隆昌县另外的
部分申报表
试问:我们和洞砍那个游泳池是因为什么原因不能够批?还是其中伤害到某某人的利益?
四海水上乐园,这边就试营业了十多天,土地使用证上面是综合用地 !最早租地去签合同,把土地使用证拿去给国土和建委都说这是国家出让了的土地,出卖人通过出让金取得了土地的使用,这边就着手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因为现在的国家新规都是先照后证,到了主管部门文体和卫生局都是说工商办理了就可以办他们的证,但是工商一直不办理,说是工业用地,但是这块地上都是经营性项目,为什么停车场和洗车场都给办理执照?现在上面还有足球场,汽修等都在无证经营,就因为挡了一些人的财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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