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风云足球队声明 首先感谢巴中市巴州区协会及巴中置信投资有限公司举办了2016(夏)“置信杯”足球赛,为各支队伍提供了展示自身的平台,扩大巴中足球人口,促进了巴中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 2016年8月13日,在小组赛第一轮巴中市风云足球队VS巴山宇光足球队的比赛,我队对该场足球比赛过程、裁判执法以及足协个别官员的不当言论深表遗憾。巴中市风云足球队郑重声明: 一、我队尊重裁判各类公正、自由裁量权允许范围内的判罚,接受并支持因言行冒犯裁判组,裁判给我队队员进行的口头警告、黄牌警告的处罚。在以后比赛过程中将继续本着以尊重裁判、尊重对手、拥护裁判执法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比赛。 二、我队将根据本次相关规定近日对比赛过程明显违反足球比赛规则以及本次比赛明文的规定的黄牌判罚、进球、比赛结果向本次比赛组委会及巴中市巴州区足协协会提出书面申述。1.取消在黄秘书长喊话之后对我队14号球员的黄牌警告判罚,我们尊重、接受主裁判罚,但不接受足协官员干扰当值主裁判的判罚,同时补判宇光足球队离场队员黄牌一张,做到同一动作,同一处罚尺度。2.取消巴山宇光足球队第二粒进球,当时巴山宇光队球员在我方发球区内,在我方守门员已作出扑救动作情况的下地铲球入网得分。根据《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2016(夏)“置信杯”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则》第二款第二条第三点(秩序册21页),内容如下:“除守门员在发球区内扑救球外,严禁其他队员一切形式的故意倒地抢护球动作,一旦出现将被视为犯规,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当时宇光队员在我方守门扑救之时采用倒地铲球动作,已经构成了倒地争抢球,应当判为犯规,同时判该进球无效。3.给与巴山宇光队上半场违反比赛规则换人造成场上存在6人情况,应当对当事人补以2张黄牌警告。根据《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2016(夏)“置信杯”足球赛竞赛规程》第八款第四条第四点关于替换队员的描述:“如果替换队员不在换人区进行替换,裁判员可在死球时对这违规换上场的队员和换下场的球员进行黄牌警告。裁判员执行违规替换的处罚时,应考虑作出不利于犯规方的处罚。”当时替换上场球员已经进入球场内且被替换队员依然在场内,已经构成了替换队员未在换人区进行替换的事实。当时我队正在进攻,临近对方发球区,主裁作出判罚是终止比赛,我队回中线附近发间接任意球,未对对方违规替换人员作出黄牌警告。因此违反规程3点,即终止比赛、未进行黄牌处罚、作出了对犯规方有利的判罚。4.裁判对两队判罚尺度严重不一致。5.针对上几点,直接干扰了比赛的进程走势,影响比赛的公正,要求取消本场比赛结果,择日重赛。 三、对巴中市巴州区足协协会秘书长黄秘书长对下半场巴山宇光队请求暂停期间黄秘书长以官员身份公开干扰当值主裁执法,并对参赛球队缺乏尊重的不当言行的行为,我队要求向我队进行公开、正式、书面的道歉。事件经过如下:暂停期间,我队9号球员,因违反规则在暂停时要求离场喝水,被当值主裁判黄牌进行了警告,我队向当值主裁裁判及第三裁判询问并质疑黄牌警告的根据、并同时质疑宇光足球队有队员离场裁判并未做任何判罚时,当值主裁判对我方队员提示我们对已经判罚的不要追问且不会更改,并已对我队14号队长进行了口头警告。当时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黄秘书长,黄秘书长对我队大喊道:“你们球队很diao么,diao什么diao,diao你们怎么样”,随后爆发激烈言语冲突,黄秘书长随后对当值主裁大声喊:“给他们出黄牌,给他们出黄牌”,裁判在听到黄秘书长喊话后,对我方队长14号队员出示黄牌警告。 四、巴中市风云足球队从成立到参加巴中市各类足球比赛,以巴中市风云足球队名义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参加各类杯赛获得巴中市2次十一人制足球冠军,其他比赛均进入四强。从未(包括此次)发生打架斗殴、侮辱、打骂裁判及对方队员的现象。裁判比赛执法虽偶有瑕疵,但是巴中市风云足球队一直秉承着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态度。同时也从未对任何比赛进行申述和质疑。今年时隔6年,我队以朋友重聚、参与足球、享受足球为目的参与此次比赛,但此次比赛令人相当失望。此场比赛,巴中市风云足球队对本场比赛、裁判、足协官员深表不满,强烈谴责裁判对明文规则条款的无视、对伤害性犯规动作的纵容、对双方判罚尺度不一、足协官员公然侮辱参赛球队并干预裁判执法的行为,这些行为将大大影响全市各球队参与足球比赛的积极性,同时也违背巴中市巴州区足协会举办各类比赛的宗旨。 五、同时我们也呼吁各队尊重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积极打好每一场比赛,共同维护好巴中日益良好足球环境。巴中市风云足球队也将积极备战,为关心巴中市风云足球队、关心“置信杯”五人制足球赛、关心巴中足球的朋友奉献精彩的比赛。
特此声明
巴中市风云足球队 201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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