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优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6年07月14日)
严格控制住房面积。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房面积标准为2人户不超过80㎡、3人户不超过100㎡、4人户不超过110㎡、5人户不超过125㎡、6人以上(含6人)户不超过150㎡。
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在恩阳城区购房的,人均补助3.5万元,同时享受促进房地产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在柳林工业园区、场镇规划区购房的,人均补助3万元;在中心村、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安置的,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中,不新建(购)房的人均补助1.75万元。
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建房补助资金按开工、主体完工、搬迁入住、宅基地分别拨付20%、30%、30%、20%;通过购房安置的,按网签协议、竣工交房、搬迁入住、宅基地复垦分别拨付60%、10%、20%、10%;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根据审批的规划和建设进度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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