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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家庭] 制止校园暴力:一时改变不了法律 就要问责家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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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制止校园暴力:一时改变不了法律 就要问责家长学校

文/汤计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繁上演,呈现规模化趋势。在一些校园暴力中,施暴者手段歹毒残忍,不计后果,看后让人触目惊心。
在浙江,一段视频显示,几名初中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将点燃的香烟头丢入孩子衣服内,对小男孩进行追打。小男孩无处可躲,被逼到墙角后惊恐大喊,哭泣求饶,男生再次用烟头对小孩进行虐待,并互相嬉笑。该段视频一经发出,立即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反响。最终,由于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经过批评教育后被家长领回家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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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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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江西,一段时长5分33秒的视频中,5名初中女生连番对下跪女孩扇耳光,打人过程中一边嬉笑,一边骂着脏话,而被打女孩一语不发,上身挺直,双手护着不断被打的脸。下跪女孩起身后却马上被身着“32”号T恤、反戴鸭舌帽的女孩扯住头发,其余女孩则继续对其扇耳光、踹身体,一个黑色上衣的女孩还拿起矿泉水瓶和拖鞋砸其脑袋。
女孩再次被迫下跪,最终打累了的几名女孩开始要求下跪女孩自扇耳光。 由于是未成年人,事情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身着校服和稚嫩的脸庞,我们真不敢相信下手如此之重、戾气十足的娃娃们竟是在校学生、邻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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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犯下杀人、贩毒等重罪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报告,100起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周日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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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成年人暴力已经成为社会不容忽视的现象,其社会危害性不断加大。面对青少年校园暴力,社会上一个强烈的呼声就是降低未成年人入刑的年龄,遏制校园暴力频繁出现。
虽然14周岁以下的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但大家有目共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元化趋势,低龄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不断增多。
如今十来岁的小孩发育早早成熟,所做所为甚至和成年人无异,实施犯罪行为的后果往往一样严重,却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甚至,“未成年”成为肆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而逃避法律追究的“护身符”,使得类似的未成年严重犯罪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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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降低入刑年龄与遏制青少年犯罪到底有多大关联,目前在法学界尚无定论、达成共识,而单纯刑责降龄涉及问题复杂,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短时间内更是无法做出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既然一时无法改变法律,就应该在监管看护未成年上做足文章,家长和学校首当其冲,进行严厉问责
一个孩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孩子对法律的无知,但更多的与家长的失职缺位有极大关系。比如家长过于溺爱孩子、极端不负责、无能力监管,孩子辍学流入社会,接触模仿不良行为,而所有问题集中到孩子身上,就容易造成极端个案。
对于校园暴力,学校也存在诸多问题,重者就批评教育一番,轻者不了了之,甚至一味掩盖,防止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学校领导的仕途。这无疑纵容了青少年的暴力犯罪
防止青少年暴力犯罪,一方面要求家长增强法治意识首先做到自己知法、懂法、守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树立榜样。对于孩子一些暴力犯罪倾向,要第一时间给予指正和批评教育,做到防范于未然,把好摆正孩子成长成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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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方面,学校要切实担负其学生的监管工作,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又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疏导。对于已经发生的校园暴力,要坚决查处,形成良好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且不可冷处理。
有专家建议,将较为严重又不至于刑事处罚的校园暴力加害行为纳入收容教养制度。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进一步发挥工读学校作用。
海口等一些城市,已建立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被认为是有益的尝试,不良行为青少年将被强制入校接受教育培训和矫治,相关培训对象也包括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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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样的尝试和有益做法应该在全国借鉴推广,弥补家长、学校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上的不足,以此形成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链条无死角的预防和矫正模式,让青少年远离犯罪、远离暴力,进而健康快乐成长。
最后,希望国家加快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让法律适应时代需要,让法治的最新成果惠及整个社会和每一个人,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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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依法治国,学校也不能落下,不能成为孤岛。在学生学习生涯中,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价值天平,培养学生懂得如何学习,更要培养学生如何成长、做人,如何在思想上应对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以现代世界的价值观为衡绳,包容与尊重的氛围充满校园。现在无论是学校与社会,都倡导个性发展、尊重个性,但是不能滥用曲解,无论什么样的个性都会殊途同归,任何人的个性终其一生都将在法律的框架内,才是有意义和价值的,现实和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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