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我是南充市嘉陵区曲水镇晴波村四组居明唐永华,女,现年46岁,不识字。本人系三级残疾人,丈夫莫久成也在小时候患过脑膜炎,摔伤过,头脑也成残疾,人老实本分。 _————我父莫树生原有小青瓦房195平方,父母去世后,我和弟莫荣成分家,我分得100平方。因原小青瓦房年久失修,早已破烂不堪,经曲水国土所批准改建。 ————我怕与邻居田丰国(妻林小琼)发生纠纷,首先找了他们,于2016年6月27日签订了协议,在我的房屋基础上建修,后他们说我的线划歪了,叫我们让,我们也让了,但他的房屋比我的房屋高,在房屋上升时他的出山角子有阻碍,所以我在2016年5月24日拆房修建到二层时,需锯田的出山角子时,找政府,派出所来现场,他们不来。当我丈夫去锯角子时,田丰国一家不准,双方发生纠纷。林小琼的侄女袁娇与我女莫悠抓扯起来,从二楼摔到楼下。袁娇爬起来用砖头将我女头部砸得鲜血长流,当时林小琼,袁娇,和他母亲王正芳把我女儿按在地上打,莫悠逼得没法,咬了王正芳臂膀一口,经旁人拉开后双双报了警。曲水派出所到了现场,对双方的伤势拍了照,并叫双方各自去医。事隔十五天后,林小琼一家(袁娇,王正芳)等人拿了一把医疗证明、发票2000多元,要我们付她,莫悠的伤自行负责,镇政府、派出所说,你不给钱,房子就没法修,2016年6月27日双方所签协议是无效的。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为改建房屋,我曾多次向曲水镇政府,派出所,嘉陵区政府反映过,但无济于事,区政府还叫滨江派出所把我抓去关了一天,才把我撵出去。 ————现在我一家五口,房屋拆了无法修建,几个月中都在露天度日,白天顶烈日,晚上受风雨,无法正常生活。 ————上述事实,敬请包青天为民做主,让我两个残疾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请救救我们,救救我们! ——————————投书人;唐永华 ——————————2016年8月20日 ——————————电话:1300282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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