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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不影响正常行政执法 应允许市民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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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07:43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大道修建天然气加压站,周边北廷香澜郡,花溪碧等等都是建筑物全是高楼大夏成千上万的人口,在那里修建天然气加压站难道就合法吗?也没人管吗?真是把老百姓的生命拿来开玩算。近两年爆炸事件不少吧!政府应该管管了,不然亡羊补牢都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08:03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09:14
我特别赞成禁止敞放犬只,不卫生,传染-疾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09:59
摇摇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0:04
录音录像又有什么用喃,录下来拍下来自己没事拿来当段子看吗?政府网站敢不敢留个板块给上传后大家都能看到,公开投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0:21
3T../////....11222
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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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1:39
发发现违规搭建真能如实查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1:46
在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市民录音录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挺这个意见好,不过为什么总是不能说的明目点呢?应该把影响与不影响的界定标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2:11
清溪南路13号院楼顶全部私自超重违建,院里和临街面都私自修建干杂店,茶馆,车都转不过。没听说有谁来管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2:17
无所谓反正都是当官的说了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2:26
介定很牵强,凡是涉及到政府部门的投诉都无人问津,包括市长热线,市上登记转到县上,县上登记转到镇上,然后一级一级往上答复,关健答复过程中还黑白颠倒,全是玩文字游戏,始终沒有政府的工作人员出面解决问题,全是骗老百姓的,郫县新民场政府就是这样乱搞的,我就是受害者之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3:12
卧槽,警察刁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3:19
成都市不少的大街小巷安装的电子眼,安得相当艺术,安得相当出色,因为每天都有钱进帐,如果政府管理这个城市有电子眼这么细心?市民的素质也会慢慢提高,政府的最高领导相当于是百姓的父母,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子女会爱你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4:29
现在的公安,武警,交警,城管全他妈的比黑社会还黑。中国太多钱了,养那么多狗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6:04
现在重点,严治,青少年在社会太无法无天了,法律也该没有岁数大小,严治夜猫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6:10
现在的洒吧,网吧也该严管,不严管,未来的孩子该怎么办。会被社会风气淘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6:13
为社会的安定,为孩子们的成长,严惩不法分子,不管成年或是未成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6:45
该管的不管,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7:06
大面卖海鲜的下午开始营业,通宵,我们居民确实无法入睡,城管不作为,该那个管这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7:08
请问,村,社区有权组建行政执法机构吗?有权代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招聘行政执法人员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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