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与程序 (一)方法步骤:按照有先有后、稳步推进的思路,从现在开始启动,采取试点──扩大试点──全面推开的方法,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的经济体制改革。(二)实施程序:实施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要在调查摸底,统一认识,明确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规范操作程序。 1、清产核资。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核实集体资产家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明确集体所有资产的权属关系。清产核资结果要经社员(代表)会议确认,报区农林水利局审核鉴证。 2、人员界定。明确股权享受对象。 3、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操作实施方案,先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再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通过后实施。 4、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设置股权,进行股份量化,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推选产生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人数按全体股东总数的5~10%确定)。在此基础上,召开首次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宣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5、总结备案。新建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对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的有关决议、方案、清产核资报表、《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搞好总结,并报镇政府和区农林水利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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