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攻击在网上很常见,我们都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脱口而出,但微博认证为“电视主持大赛金奖”的男子胡伟,却因长期在网上骂河南人,说“马蓉和河南人一样不要脸”,被郑州市民告上法庭……但法院拿到诉状后却犯了难,该不该立案呢?这事法官们还在研讨,你怎么看?
>>事件:长期骂河南人,被告上法庭
胡伟2012年注册微博,有数万粉丝,但长期公开发表辱骂河南人言论,如“河南人没一个好东西,就知道生孩子抢劫吹牛”等。这让郑州市民井长水觉得受到了伤害,于是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要求胡伟立即删除辱骂微博,在主流媒体向河南人道歉,并赔偿千元。
【涨知识】胡伟的行为是典型的地域攻击。所谓地域攻击,是指少数不同区域的人,以语言等为手段相互攻击的行为。2012年网上曾爆发最大规模地域攻击,因内地小女孩在香港地铁上进食,引两地网友互骂,香港报纸甚至打出“忍够了”的广告,讽内地人为“蝗虫”。
●争议:地域攻击该不该立案?
>>网友:支持立案,地域攻击是歧视
@哈哈不败:这事不能胡伟一个人背锅。有些影视作品包括著名小品,都在给各种人群贴标签,强化地域差异,变相是在宣扬地域歧视。
@金陵满先生:支持立案,这是在公开歧视、侮辱公民与群体。
>>案例:多人曾因在网上骂人被起诉
南京:婚礼摄影师雷某在朋友圈辱骂婚庆司仪储某,说他“废话连篇”、“想吐”,收获200赞。这事被储某知道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雷某,获赔5000元。
北京:拍卖公司董事长季涛和书画鉴定专家杨丹霞因文物真伪产生矛盾,杨丹霞遂在微博开小号辱骂季涛,被季涛诉至法院,要求其道歉并赔偿。
>>普法:能不能起诉,律师也拿不准了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张敏:从民事角度而言,男子虽未特指某一个人,但从地域角度来说涉及到每个人的声誉,因此该区域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要求他停止侵权。男子须承担民事责任,包括精神抚慰金等要求都是合理的。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笛:针对此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个人无权提起诉讼,只有组织才能提起。个人能否对地域攻击提起诉讼,还有待法律进一步完善。←这个第55条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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