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网络里有人提意见,政府就重申文件,严加告诫了。本来不该发言,静观其变。可是,为了稳定,也胡说自己的看法。如有不对,可以批评。
一、确实有人以此收回送出去的情,因为早就在布情,以结人缘。你不往,人家就不会来。有娃娃读书,事先就在考虑:有请就到。但是,有人不自觉借机敛财者也有!把此事搅局了不是?
二、如果孩子读三本独立学院,收费偏高。送出去的打了水漂,就只有借贷,不知银行可否方便?教师的绩效还在母腹躁动,是否催生,以化解矛盾,减轻压力?
三、有的已经N次过事路。大家也厌烦,不好明说,自己又不自觉,真乐此不疲。这与人生第一次,可否有区别?因为他毕竟有别于勒索。
声明:本人一生不做犯指背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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