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我叫孙大军,男,汉族,高中文化,家住南江镇,原城东路三元公寓北A楼及城北路三元公寓北A如意楼开发建设项目负责人。
就最近匿名人某某在网上公开夸大其辞,恶语中伤、歪曲事实真象,公开诽谤一事,本人在此予以辟谣澄清事实。
本人的确走的是从当背老二、拉板板车、包建筑工程、办厂、开矿到搞房地产开发的发展之路,是一个地地道道吃苦耐劳,凭本事吃饭的普通人。
我于二00一年从河南开矿返乡后,进入房地产开发行列。南江镇城东路三元公寓北A楼是我原住址,在开发过程中我以永昌房产名义取得了该项目开发权。其中土地是我于二00五年拍卖取得,土地宗地图编号是2005-6-03#,土地出让合同编号是2005-000867#,办理了施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缴纳了相关费用,规划方案是建设局肖新生局长和主管建设郭治中县长审批的,有相关依据可以查证。在开发城东路三元公寓北A楼的同时又在城北路选项开发了三元公寓北A如意楼,该楼当时申请报批一切手续都是永昌房产,后来由于永昌房产资质被取消,城北路三元公寓北A如意楼才是依宏宇房产名义开发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在土地拍卖中心依法竞买的,规划方案同样是经主管局长和县长审批后,又向建设局交了配套费、新材料能源基金费、白蚁防治费、水泥散装等费。城东路三元公寓北A楼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主体是永昌房产,项目开发负责人承包人是我孙大军,质检员:兰剑,质量安全员:章子强,总监:凌发生,监理员:岳全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符实。
城北路“三元公寓”北A楼如意楼开发主体是宏宇房产开发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是我孙大军,质检员:唐伟,质量安全员李根全,总监:凌发生,监理员:高开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符实,均属合法。
匿名人又称我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发一块地皮。对于那块地皮的开发,实际叫土地整理,只会保证安全,不会影响安全,如果要利用土地自然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被拆迁人张桂兰、王玉梅的安置的问题,我是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计算安置,原因是被拆迁人未交纳超出安置部份的购房款,这不是我的过错,被拆迁人于2009年春节强行占居我在二楼商业房121.85平方米,对此我早已向建设局做了汇报,目前正在解决处理之中。
对所谓私刻印章一事,完全是信口胡说。
各位网友,我开发建设城东路“三元公寓”北A楼和“城北路三元公寓北A如意楼”主体是依法开发,由于性格直爽和急躁得罪了不少人,但我从未有拿金钱收买执法人,反而曾与建设局某人顶撞多次。胡说我不要紧,请不要嫁害别人。
至于生活作风问题更是无中生有,这个匿名发贴人的胡言应受到法律制裁,我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大军
2009年8月1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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