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下午13时35分,四川省眉州市成自泸高速公路仁寿段,往成都方向的文宫服务区进口处发生严重追尾事故,造成3车连环相撞,其中一辆车损毁严重。事故中5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
该车祸主因是当时在现场执勤的成都高速1大队3中队交警为查扣货车,在高速上违法设卡,直接在高速路段放置障碍,横断了整条高速。而并未根据《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在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任何警告标志。事发当时正值周五返程高峰期,车流量巨大。与此同时,高速路慢车道上排满了被检查的货车,其他车辆都在快车道高速行驶,在并未见任何警示标志下根本无法有时间距离保留车辆的刹车距离造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成都高速1大队3中队交警没有第一时间出来救助伤员,组织现场秩序,而是在一旁继续查扣货车司机的驾照。而一旁被查扣驾照的货车司机见状,都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直到最后交警为了消灭证据,才将违法的横断障碍紧急撤掉,并笑嘻嘻的摆上事故分流路障。随后的事故处理上 ,成都高速1大队3中队交警将在场被查扣驾照的货车司机全部叫走,让他们统一口径不提事故。并强行要求车祸受害人员必须同意是普通交通追尾事故。当受害人拒绝作为普通追尾事故处理后,便对受害人置之不理,也不提供任何的救助。
身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对生命如此的漠然、无视,身为交警这样的公职人员,本是人民路上的保护者 现在却沦落为随意致人民于死地的侩子手、可以视人命不顾,作为人民的我们如何不心寒。
事故发生至今,受害人拨打12122热线、市长信箱、以及各种相关交警的监督与求助电话联系, 最后都被告知“我们只是一个客服机构,只能将情况上报上级,也不知道检举监督电话和相关责任部门”而告终。 其中一个受害车主,其本身收入不高,辛苦凑了多年的钱买了一辆车,刚行驶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遭此车祸,车辆现受损严重接近报废。自己身体又多处受伤,在异地人生地不熟,每天急得吃不下,睡不着,泪水直流。 同在此车上的3名乘员,来自农村,家境困难。每个人都还拖着受伤的身躯,在成都遥遥无期的等待中根本无法支撑生活费用。现在全部由另外一位好心人,并且同是事故受害者,出钱提供吃饭和住宿等。
截止当前,在该事故中受伤的5人拖着受伤的身体,在交警队大厅里一天天无助的等着,希望事发当日途径现场的好心人和车辆能提供提供更多交警丑态与违法视频。在此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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