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本应与其他老师欢庆教师节的我第一次接到了我继母的电话——你爸爸在船上找不到了,快回来。
我父亲是名运输船船员,他从12岁我爷爷去世就开始进入渠江做一名船员,扛起家庭的大梁,在渠江已经滚打了三十余年。
当日下午5点我从成都回到广安,我86岁的奶奶至今还不知道我父亲的事,我也不忍告诉她。继母说:“明早我们再去官盛,打捞的渔船都走了。”
第二天清晨6点我和继母,以及亲属们出发,途径1个小时赶到了我父亲的出事地,停泊于广安区官盛渠江河段的两艘船——我父亲打工的运输船川广安货1182,为对面跑运输的挖石船川广安采5021上。我在挖石船上为我父亲烧纸、磕头,到11点当我正要离开挖石船上岸时,我父的遗体浮出了水面。
经官盛派出所的调查,我父出事的经过是:9月9日下午我父所在的运输船从白塔码头出发,到位于官盛河段的川广安采5021上装石头,同行的有刘姓船员。两艘船通过缆绳并拢靠在一起,当晚约8点左右,挖石船上的2位船员叫我父亲与运输船上的另一位刘姓船员一起到挖石船上喝酒,其他三人酒酣过后纷纷离开,留我父一人在饭桌上。9月10日凌晨2点,刘姓船员发现我父不在船上,但衣物等都在。至10号下午,采由家属方自行报警,并求助附近渔船打捞。到11日上午11点,我亲眼发现我父的遗体,并和我表格、伯伯等人打捞,都未见挖石船方面哪怕做一点人道主义,挖石船方面唯一做的就是他们船上的以为疑是老板的人,开着他的小船围绕着我父的遗体转了一圈,用手机给我爸拍照。
9月12日上午,我与家里的长辈到我父的主管部门——广安区海事处,请求帮助。海事处表示会积极地处理与协商我父亲的事,并已通知挖石船负责人于9:30到场,但至中午海事处下班,挖石船方未到一人。海事处说:“你们家属下午再来”。海事处于下午3点接待了挖石船方的人员,到5点传唤我与继母进办公室,其处长、副处长均在场,说:“你爸爸这事情,我们海事处没有权力、没有义务、没有责任来处理,我们海事处能做的事只有人道主义”。我问:“领导,今天上午海事处不是这么说的,说的是要积极处理、协调我父亲的事啊!”领导听到这句话,声调徒然上扬指责我:“我们从没说‘协商’!我们没责任处理你父亲的事,有责任才能用‘协商’!”
至此我父的主管部门不管我父我家的事,被迫无奈下,于次日9月13日我悲痛的孃孃、婶婶、伯伯们先后到区、市政府请求国家帮助,后经市政府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引领到了信访办。
第二日9月14日,海事处领导表示中秋节来临,等中秋节回来了再谈我父的事。但领导能等,挖石船老板们能等,我家却已困顿难行——我继母是一位临时环卫工人,现无薪请假;我于去年大学毕业,现是一名代课教师;我妹妹今年刚考上大学;我那已86高龄的奶奶卧病在床,至今仍不敢告诉她真相,我奶奶天天在问:都8、9天了,你爸爸咋还不回来?
至此,我申诉:
1.我父的主管部门工作不深入。至今,挖石船方的负责人是谁,我们家属方都不知道,主管部门也不给我们家属说,且主管部门也未组织双方见面;我父的死因至今不明。
2.主管部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推卸责任。在面对我父亲出事的这事上,主管部门不主动处理矛盾、解决纠纷,排查、处理不到位,甚至让家属方自己去搜集证据。
3.船舶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船员在船上不穿救生衣,甚至怂恿船员喝酒,都为我的家庭悲剧买下了隐患,也映射出了在广安区船舶业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4.未做安抚工作。在我父的悲剧发生后,未见任何部门来慰问亲属、安抚老人、疏导情绪,只剩一大家子人整日沉浸在悲痛中。
中秋节即将结束,这三天全国人民普天同庆,相关部门也放假三天,而我的家庭却已千疮百孔。明日再去海事处(应该开门了),我不知道我父的悲剧,我家的悲剧何去何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