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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岳池环卫所下属公司辞退患癌职工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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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64岁马上要退休了,领养老保险的时候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有什么疑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辞退,是体检报告一出来就立即辞退了。他们默许的年龄是65岁以上不能参加劳动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离职申请和解聘的区别在哪里?今天广安电视台新闻零距离过来采访了,环卫所下属公司说是离职不是解聘,无论是离职还是解聘现在肯定是不能劳动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体检报告出来后,公司就叫我父亲去领工资,说看病需要钱,在领工资的时候叫我父亲签字按手印,当时并没有告知我父亲是离职申请表。为什么要离职,为什么不是请假?今天我才去公司把劳务协议和当时的离职表拿到手。这公司员工没有工资条,没有工作证,没有劳动合同,什么都没有,
发表于 2016-9-3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依法治县,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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