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才银、72岁,男,所生一子三女,本人身体较为健康;老伴(妻子)邓X菊、女,74岁,患心脏病15年,有160-180的高血压,现已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花费几万元医治,未好,目前靠药物和针灸共举治疗;儿子吴X平,男,53岁,年幼(几岁)时因意外事故,左眼残废,失明至今,无职无业,只好下苦力求生(目前在外下苦力1800元/月)。三个女儿属实,大女离婚,两个小孩归女方,并且均在读书;二女子多年前离婚,再婚于化龙乡某村,家中三个子女,一个大学,两个高中;三女结婚后无职无业,外出打工,上有一老母亲,下有两个小孩,一个初中,一个读高中;孙子吴XX现在昆明学理发(学徒工),不但没有收入,反而还要给投师费和承担自己生活等费用。致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儿子吴X平和媳妇张X兰二人年收入远远不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及开支,生活十分(困难)拮据,特希望市、区、乡人民政府能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扶贫政策的许可下,能把这不幸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考虑?为这老弱病残之贫困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与照顾。让他们共同感受党和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似海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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