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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百姓营业房被拆十年,不按政策赔偿,谁来监督、督办、追责问责、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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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姓营业房被拆十年,不按政策赔偿,谁来监督、督办、追责问责、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无数次在地方政府反映, 投诉无门! 被逼到北京上访喊冤, 却被推诿刁难、殴打辱骂、非法关押!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叫张锦英,女,51岁,是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三社的失地农民。
身份证号:511026196501240726。电话:136619012175.
    我兄弟姐妹全家共计24个人,家住四川资阳东门。1988年响应国家政策失去耕地后,于1989年开始自谋生路,用我家5层楼房合伙办起规模为70多个床位的(资阳市东门旅馆)并办理公安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局批准办了执照, 税务登记证,
第1层门面用作茶、饭馆,每天营业纯利润收入1350元左右,是全家人的唯一生活依靠。
    2007年3月29日,资阳市鑫源开发公司的(政府主要官员亲戚)5个人拿着一份房屋拆迁协议到我家,说的说,闹的闹,只叫我签字。当时, 正是我丈夫生病(癌症)放化疗期间, 生命垂危之时, 在我最艰难即将崩溃倒下之时, 被强逼,没看协议条款就签了字。事后才发现协议上 “非住宅用房因拆迁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费”按实际损失和停业时间赔付这一栏被他们划掉后才叫我签的字。后来被我发现,几次找他们完善协议,他们口头答应,哄骗我要赔偿,但暗地叫来搬家公司强行将我营业房简要东西搬走, 当晚将我所有房屋全部推倒,后来就耍赖不认账了。
2007年4月我先后向资溪办事处、雁江区信访局,区长 区委书记,市建设局, 市拆迁办、资阳市信访局、市长 市委书记书面反映我家具体情况。
2008年9日1日我在四川省委书记人民网真名实姓留言讲诉我家具体情况,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生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甚至资阳市政府官员房屋拆迁办的崔咏科长在资市拆函[2007]65、66, 资市拆[2008]3号、24号, 资市拆[2009]25号都说“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就是停产停业损失费),是符合国家政策的。”鑫源房开商的行政办廖明刚还说"随便你告,告到哪里老子都不得怕”,开发商更加狂妄地说‘你再吿老子要修理你’。
2009年3月3日向资阳市人大, 政协,市政府信访办再次递交书面材料反映我的具体情况, 他们都置之不理. 3月26日又向资阳市市长罗勤宏, 前任市委书记瞿占一, 2009年4月16日我用挂号信把书面材料寄给了新上任资阳市市委书记李佳。市信访办,市人大、政协、市建设局、雁江区长、区委书记,资溪办事处递交我的申诉信, 5月10日又用特快专递把书面材料寄给了四川省省委书记刘奇葆、省长蒋巨峰。
2009年5月12日市政府拆迁办李学中在(资溪办事处刘志明书记办公室)里,说“根据资阳市委书记李佳的指示,答复你反咉的问题,你不应该要求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费。如果按你失地前的房产证,你还应倒补开发商几十万元”。我家失去土地后,为了生存1989年10月修房开办旅馆,有工商营业执照, 有公安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有税务登记, 还定时向国家缴纳了税收,工商管理费,但为什么得不到政策规定的赔偿,我的房是无证房吗?李学中说“你不服继续到省, 到中央去吿”。
  
   
于是我在2009年10月9号首次到北京,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的同志热情接待了我,把我的材料收了,打入了电脑,并告诉我,你反映的问题转到你们四川省委省政府去了,你回去找省委省政府,他们会责令查处的。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资阳市雁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姜崇德带队,三贤祠司法所长查超等五人, 2009年10月12日凌晨3时,强行把我押到简阳县三岔湖,关在他们早己设在小岛上的黑监狱里, 每天罚站,饿饭,从早晨7点站到晚上10点, 不准离开房间半步,只给很少的食物吊命,由4男5女非法关押5天,导致我生病体质变差,并住资阳市人民医院,花了5000多元医疗费,令身体及精神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2010年3月4,在北京国家信访局门口,被资阳市雁江区资溪村妇女主任绍秀兰带3个男性打手(其中有简阳公安叶强)将我截住!强行将我这弱女人绑架,抢走我的手机,把我双腿打伤,造成左大腿严重骨折、伤口长达3公分,从大腿到小腿,从上到下,多处青一块、紫一块!拖到北京六里桥北内江大厦非法在地下室。到晚上20时许,被5个打手强行押上一辆牌号为京E07402的汽车,在车上经过1天2夜行程, 不给我们饭吃,,不给水喝,连上厕所都要苦苦哀求。7号凌晨3点过到简阳,被资溪办副书记刘大平、资溪村治保主任陈孝中强行把我非法关押在黑监狱里,采用法西斯暴行,扒光衣裤搜身,强迫罚站墙角, 不服从就打。他们不把我当人看待,在黑监狱里,由9个打手看守,只给我们一点饭吃吊命。我的头晕、头痛,左脚从上到下肿起很大、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左脚还有3公分长伤口,不让上医院治疗完全不顾我们的死活。拖到3月15日17时放我出来,我才借钱到资阳市人民医院得到检查、治疗,花去2千多元医药费。  
2010年7月5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访被截回后,再次被扒光内衣裤搜身,饿饭,罚站墙角。期间,我的母亲为了找我,被一辆川M70086的车撞伤出车祸,导致脑部大出血,左脚骨折。我的丈夫被逼无奈,拖着带病的身子,跪求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王永良放我回家照顾母亲。7月23日下午5点左右,我才被放回家。看到母亲的惨状,加上连续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我又一下子病倒了,再次住院治疗了20多天, 花去3千多元医药费。至今左腿、脚从上到下都非常痛,仍在继续治疗还不知还要花多少?使我贫困的家是雪上加霜。
2010年11月2日,我又到北京,被四川省公安厅李荣斌等人截住押送到成都火车站,雁江区资溪党政办主任林梅带着30多人,将我等6个访民非法关押的黑监狱,再次扒光内衣裤搜身,罚站墙角。资溪办副书记刘大平下令不给我饭吃,想把我饿死、打死。我被饿得胃病发作,疼痛难忍。在悲痛欲绝下,我咬破手指,写下血书:“放我出去!”直到11月19日,一同被关押的郑秋菊的家人找到黑监狱,我才被放了出来。现在,我被打的左腿还经常隐隐作痛。因经济原因,后续治疗难以为继,只有不停的向上级领导和机关控告当地政府的暴行。
2011年1月17日我在四川省政府上访, 并在身上悬挂牌喊冤!
在我被关押期间,资溪办事处武装部长谢树德到我家去取了我女儿的电话号码并进行监控,他们还跟踪监视我曾患病的正在恢复身体的丈夫,气得丈夫旧病复发。资阳市政府开设的黑监狱在一栋房子的二层楼上黑监狱里有很多打手其中有雁江区信访办赖永清、黄天明。
2011年1月17日我在四川省政府上访, 并在身上悬挂牌喊冤!
2011年因新到任的资溪办事处刘刚书记了解我的冤屈后,表示十分同情,并承诺在任期间一定解决我的诉求,故而我一直在家期待他的好消息。时至2013年6月刘刚书记调走,新书记唐珂上任后,根本不管我的上访房屋拆迁诉求,并态度极其恶劣,声称与他无关。因我丈夫经过治疗恶性肿瘤基本得到控制,但是需要后续营养,丈夫在家休养,女儿读书,全家失去生活来源,故我再次被逼到北京上访。从北京上访回来后,于2013年7月2号被资溪办事处维稳主任陈廷孚叫到办公室解决问题,一进办公室就被大北街派出所所长胡占勇等6人强行绑架,殴打, 并撕烂我的衣服, 凉皮鞋, 雨伞和手提皮包,并非法关押审讯室24小时!
    2013年12月28日,到北京上访。2014年1月7日,被雁江区公安局大北街派出所民警董芯萌、街道办工作人员汪树安等人从北京马家楼接回。路上,受到其买通的黑保安的殴打,再次强行扒光内衣裤搜身,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1月8日晚上21点,由雁江区资溪办事处维稳书记李邦国带队将我押送资阳市雁江公安局集中办案中心审讯室,1月9日上午十点钟,民警徐美、刘浩带着四女两男,(其中四个特警)来到审讯室,以检查身体为由,再次强行扒光我内衣裤搜身。当时,几个特警拥上来,抓住我的手臂,徐美上前粗暴地扒光我的上衣,剪开胸罩,拉开裤带,在身上乱捏乱摸,搜走了我一部三星手机,1200元钱和身份证。我不堪其辱,以头撞向地面,额头立马鼓起一个大青包,我说:“我的东西不准离开我的视线,不然,就死在你们面前。”听到此,一帮人才住手。如此羞辱,
他们让我生不能, 死不能!再次被非法传唤、关押超达24小时。
我丈夫为了救我,曾数次到资溪办唐珂书记办公室去跪求放我,均被强行赶出,导致他病情急剧恶化,于2014年丈夫死亡!
    2014年7月,我在毫不知情下偶然得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将我打入违法人员信息名单,特别是没有经过法院任何判决的情况下,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将我的信息输入为违法人员户籍信息。
    2015年3月13号李邦国带领一伙人在我家(资阳)强行敲门,要求我必须到雁江公安局长卢高峰那去,下午15点到卢高峰办公室,国保,特警站岗,在那里卢高峰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毫无政府公职人员形象,并大吼“张锦英不准走!”随后我在两个姐姐的保护下,终于逃离了虎口!
    2016年3月4日,我在北京中南海邮局向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人大、公安部、建设部、组织部邮寄上访材料时被资溪办事处维稳干部谭承跟踪。当我在北京木樨园桥北公交车站候车时,他带来了四、五个大汉,把我拖到一辆京QB8899银灰色面包车上(由他人在北京报警:010-84081177)弄到北京六里桥的地下室,他们狠狠看着我,没几分钟 ,几个大汉就将我按在地下,用拳头猛击头部和身上,打得我眼冒金星,直想呕吐,我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几个大汉打够了,又强行掰起我的拇指在一个“欠条”上按指印。我问:“我跟你们有仇啊。”几个大汉说:“是你们当地政府要我们来收拾你的。”隔壁一个内江访民听到叫声,将我被打的消息发到网上,那个访民随即被失联。随后,我被再次强行扒光内衣裤搜身,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几个大汉又将我拖到车上,在北京城乱转。由于怕车子被认出,途中他们不停的换车、换人。最后,将车子开到秦岭的山上,让我在车子上冻了一夜,之后,又将车子开到河南灵宝,途中又不停的换车换人。路人发现情况有异报警,随之我的家人得知情况,向北京公安报警,几经周折,3月8号晚上我被押送回资阳,押送的黑车把我甩在资阳高速公路服务区,让我自己走回去。当时我不敢回家,径直到了一个亲戚家。随后我一旦出门,就会被人前后围追跟踪。由于他们的暴行,我身心俱疲,夜不能寐,经常感头晕痛,视物旋转,吃不下饭,睡不着觉。3月10日,我去资溪办事处,书记李邦国说“这事政府不管,哪个打的找哪个,去找黑社会。谭承是我们政府请的临时工,他做的事跟我们政府无关。
    此种情况下我唯有网上喊冤,期望有爱心人士能解救我。在2016年5月31号晚上22:00资阳雁江区信访局副局长刘胜带领一群人到我家(简阳)怒气冲冲的强行敲门,要求我删除5月26、31号发的微博,理由是“因为某些领导看到了我的新浪微博不高兴,必须删除”。6月6号刘胜又拿着一张他们以我的名义写好的道歉信,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公众道歉!要求我签字认可,被我拒绝! 6月13号资溪办李邦国再次打电话威胁我必须签字,并又要带一群人来胁迫我,并说我得罪了四川省第四巡视组(因四川省第四巡视组进驻资阳后,我向他们反映了拆迁赔偿存在的问题和我的诉求,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是铁的事实)。
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拆迁安置条例》国务院(2001)第305号令,2001年6月13日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费”。
    资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管理拆迁管理办法》资府发(2003)9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对无法确定其设计用途,或设计用途明确但因就业等特殊原因改变用途,并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旧有房屋,凡于1998年12月31号以前,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且拆迁公告前一直在营业的,按实际用途补偿。”
我家旅馆丶饭馆丶茶馆设备损失和停业损失清单:
1、海尔空调机:1.5P 10台,3P柜机1,价值5.6万元;
2、长虹彩色电视机: 2930,价值6万元多;
3、单人\双人床,加八一席梦思床垫:70,价值30万元多;
4、床单、被套、棉絮、冬夏两季棉凉拖鞋、歺馆桌、椅、锅、碗、票、盆、桶、等:价值50万元多;
5、麻将机:3台、空调机3台、茶具等等. 价值5万多元;
6、旅馆招牌:设计、制造、安装“资阳东门旅馆”金字招牌花去2万元多;
7、旅馆丶饭馆丶茶馆装修费:100万元;   
8、每天营业额:旅馆800元左右;歺馆3000元左右;茶馆300元左右;除去工资、水电、税收、工商管理费,每天营业纯利润收入1350元左右。
9、赔偿一楼新门面房30.24m²,写协议时少写了的面积,答复用二楼赔偿,但一楼比二楼的房价高数倍,就应按数倍的面积赔偿我,不然,就在一楼按30.24m²赔偿我。
我家创办的《资阳市东门旅馆》,资阳“鑫源开发公司”应按国家和政府的文件规定,赔偿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拆迁补偿协议中,他们承认了我38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面积,却不赔偿损失,这是典型的侵犯群众利益!
拆迁10年多了,不但营业房没影,还拖欠过渡费,并在我维权期间把我打入公安系统里的违法人员。营业用房按政策补偿一项就让我损失上几百万元。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被逼上访,但长期上访冤情也得不到解决,并在上访期间被资阳市政府以及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大北街派出所警察以参加学习班为由,非法关押在简阳三岔湖湖心小岛上的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饿饭、罚站墙角,被强行扒光内衣裤搜身,被非法传唤审讯3次,被打伤住院180多天。
我赖以生存的房子被违法拆迁10年多,过渡安置费也被停发,没有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这是有证可查的。在维权10年多以来,除了开发商的威胁,主要还来自于地方政府某些官员以及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滥用职权,以保稳定为借口打压我,他们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对我采取各种方式实行打击和迫害。这些年来,让我认识开发商欺压百姓的背后就是政府腐败官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相互勾结所造成!像我这样的老百姓的活路在那里?期望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重视,还我一个公道! 维护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张锦英
                                                      2016年  10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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