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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马蓉已哭晕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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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5:26
对离婚转移财产的一方,无论怎样判,关键是怎样执行,执行力如何,不要让受伤的人就算赢了官司缺输了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6:12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看小三贪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6:40
我们法律体系不属案例法体系。同一类型的官司可以打出N种结局。人家指导意见也是一"可"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7:22
离婚转移财产是明显有预谋的行为,应负诈骗罪!不但应净身出户而且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8:18
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只适用个别案件,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类似案件都可参照办理,并根据个案案情予以处理。我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8:18
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只适用个别案件,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类似案件都可参照办理,并根据个案案情予以处理。我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8:28
我刚发布看法后,咋显示我是湖南娄底的呢?已出现两次地域错误了。请注意不要出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29
让法律更好的维护婚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29
原配得三分之二,小三得三分之-一,出轨_一方净身出户,必须与原配离婚,不得与小三结婚。往往原配与小三都是受害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30
马蓉是个贱人!想宝宝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30
马蓉是个贱人!想宝宝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30
马蓉是个贱人!想宝宝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30
马蓉是个贱人!想宝宝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19:30
马蓉是个贱人!想宝宝的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20:19
A,必须的,支持王宝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20:23
为何不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呢?视金额定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5 20:23
为何不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呢?视金额定罪

发表于 2016-10-5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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