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830|评论: 74

[民生杂谈] 广纳事件 浅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我不在现场,所用图片也来自于朋友转发。
        我仅根据我看到的图片内容做分析(派出所打不打人不在我考虑之内)      真实的结果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为准。

其次,我主要说的是 很多人所谓的  殴打的淤青。
       先附张图片吧:
     

1

1


针对图片来讲,如果该男子身前一直保持仰睡于长椅之上,
那么他双脚大腿处于椅子边缘的位置恰好是没有受到椅子支撑的。

关于尸斑,最简单的解释是: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


那么结合图片来看,这个位置是刚好处于椅子的边缘,受到的挤压相对来讲是非常大的。 长时间的保持这个姿势,
必然会导致血液的不畅,形成尸斑也就在情理之中。


  以上,个人言论,大家理性对待。   


其实,有人说是五保户、有人说是弱智,这值得同情不假。 但这不是争取 更多经济赔偿的理由。
这是人命,不是利益之争,大家也只是想要个真相而已。


有句话不好听但是事实,生前流浪汉,死后金元宝。  
大家关注的时候,要有自己的观点,一味的道听途说也就和普通的龙门阵没什么区别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10-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尸斑,这是常识、朋友圈传谣言的那女的应该抓起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0:03
无语了,看图片很多地方都有伤痕,请问,是怎么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0:08
人家在敬老院为什么那么久没死?
为啥进派出所就死了?
早不死,迟不死
一进就死
死斑,意外都是官方用语

发表于 2016-10-8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话拍马皮肉麻不?

 楼主| 发表于 2016-10-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ABC.1507 发表于 2016-10-8 10:26
楼主你的话拍马皮肉麻不?

我自问说话对得起良心,至于你还没有能力来猜测,你除了几个干瘪的文字和听说以外,你有任何一句自己的主见? 我看你发的另外的帖子,充分说明你的无知与愚昧。
http://www.mala.cn/thread-13985023-1-1.html   这就是你的水平?

你要批评我,也请拿出实力来,这样不痛不痒的干瘪文字,说明了什么,你是有才还有有德? 你只有一张嘴巴和混乱的思绪。
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高见?

发表于 2016-10-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明眼人。
发表于 2016-10-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分析的有道理

发表于 2016-10-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眼人少啊。  

发表于 2016-10-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mphero 发表于 2016-10-8 10:36
我自问说话对得起良心,至于你还没有能力来猜测,你除了几个干瘪的文字和听说以外,你有任何一句自己的主 ...

说的好。我念了八年医学院。我支持你的说法。就是尸斑。
发表于 2016-10-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后平均2-4小时出现。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发表于 2016-10-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后平均2-4小时出现。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发表于 2016-10-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此案,我为死者感到痛心,亦为办案民警感到心疼,至少说明我们警察同志办案业务能力太差了,既然死者是先天智障(精神发育迟滞),那么办案民警接警后第一程序应当向医院的主治医师询问该死者的病情资料,然后依据病情初判死者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然后依据情行司法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结论作结案处理,这既是情理,也是法理,看来我们基层民警须加强法律学习,由此可见,办案民警和死者都是受害者,值得反思!
     本案两个关健:1:怎样鉴定死者是否是精神发育迟滞患者,2:患者死亡原因。
     本案涉及道的司法关系:1.死者是否构成亵渎幼女罪,2.民警是否构成伤害罪,3养老院监管的失责!4.死者的亲属是否具有法定监护人的资格,享有受益权的争论)。

发表于 2016-10-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此案,我为死者感到痛心,亦为办案民警感到心疼,至少说明我们警察同志办案业务能力太差了,既然死者是先天智障(精神发育迟滞),那么办案民警接警后第一程序应当向医院的主治医师询问该死者的病情资料,然后依据病情初判死者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然后依据情行司法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结论作结案处理,这既是情理,也是法理,看来我们基层民警须加强法律学习,由此可见,办案民警和死者都是受害者,值得反思!
     本案两个关健:1:怎样鉴定死者是否是精神发育迟滞患者,2:患者死亡原因。
     本案涉及道的司法关系:1.死者是否构成亵渎幼女罪,2.民警是否构成伤害罪,3养老院监管的失责!4.死者的亲属是否具有法定监护人的资格,享有受益权的争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0:44
同意楼主的解析,着眼看世界充满恶意的喷子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0:57
我觉得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仅仅是死亡追责,还有法律盲区。关于网上说猥亵不犯法,只需批评教育,强奸才算犯法,这样的理论不仅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还暴露法律意识的欠缺。执法部门不仅要执法,还要宣传法律,把法律带到各个角落,让大家懂法尊法。也让那些被猥亵不敢开口的女性一份自我保护的权利。

发表于 2016-10-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阳春布德泽 发表于 2016-10-8 10:43
看到此案,我为死者感到痛心,亦为办案民警感到心疼,至少说明我们警察同志办案业务能力太差了,既然 ...

医院的主治医师没有权限。这个需要精神科医师1人初审 3人复审。

发表于 2016-10-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0-8 10:57
我觉得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仅仅是死亡追责,还有法律盲区。关于网上说猥亵不犯法,只需批评教育,强奸才 ...

说的好。给你点赞。
发表于 2016-10-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尸斑还是外伤形成的淤血癍,法医尸检切开就明确了。

发表于 2016-10-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点看法:广纳敬老院我去看过,很不错的。据官方通报:时间是晚上8点29分,根据最近的天气,应该已经天黑了,三个娃娃还在敬老院玩?敬老院人很多的,但都是些老弱病残的弱者,应该有工作人员值班,发生猥亵的可能性大不大都值得调查。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